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示序号:2023-03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现象。
2、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现象。
一、会议召开的相关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也:2023年6月19日在下午14:30。
2、会议地点:北京安定门外街道208号中粮置地城市广场媒体中心。
3、会议召开的形式:此次股东会选用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十届股东会。
5、会议主持:由于工作原因,董事长陈朗老先生不可以组织此次股东会,通过过半数执行董事举荐,执行董事、经理曹荣根先生组织此次会议。
此次股东会的举行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1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总共3,272,150,811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6.3395%。在其中:参与当场网络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人,意味着有投票权股权总共2,969,494,382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9.2785%;参与网上投票股东共15人,意味着有投票权的股权总共302,656,429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7.0610%。
2、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参加了此次股东会,集团公司聘用的广东省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承载了大会。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所有提案,实际决议结论如下所示:
1、有关决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
2、有关决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状况:
3、有关决议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4、有关决议《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引言的议案
决议状况:
5、有关决议2023年度信用贷款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
6、有关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7、有关决议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2022本年度薪资执行过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8、有关决议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2022本年度薪资执行过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
9、有关2023年度向子公司给予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
10、有关2023年度向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1、有关2023年度对外开放给予财务资助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2、有关2023年度向项目公司给予财务资助金额的提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3、有关报请股东会受权发售负债类结构化融资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4、有关决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期现套利业务流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5、有关决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的提案
该提案涉及到关系事宜,关系公司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857,354,140股)、明毅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2,112,138,742股)都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6、有关决议2023年度在中粮集团会计有限公司社零的关联方交易提案
该提案涉及到关系事宜,关系公司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857,354,140股)、明毅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2,112,138,742股)都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7、有关决议向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用额度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到关系事宜,关系公司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857,354,140股)、明毅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到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2,112,138,742股)都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18、有关决议2023年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签约合作关联方交易提案
该提案涉及到关系事宜,关系公司股东我国太平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截止到除权日共持有公司股份283,417,532股)已回避表决。
决议状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省信达(北京市)法律事务所曹磊侓师、李源源侓师参加承载了此次股东会,并提交法律意见,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及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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