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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豪恩汽电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6月14日(T-4日)上个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4.26倍。
截至2023年6月14日(T-4日)与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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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14日,数据来源:Wind信息(T-4日)(GMT+8)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均胜电子和路畅科技的市盈率为异常值,因此上述数据未纳入市盈率平均值的计算范围。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2.70倍,高于上月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2022年扣除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新股数量为23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2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1.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74%。143.894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下发行量为1512.39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2.06%;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58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94%。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总数为2098.8940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
(四)筹集资金
如果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1494.00万元。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7843.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83650.92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2023年6月20日(T日)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2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在线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首先返回线下发行;
(2)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回拨比例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原则上,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无限期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10%的线下投资者因线下发行比例限制而被限制的股份计入上述回拨后无限期的线下发行数量。
(3)如果网上认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线下投资者。线下回拨后,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将暂停发行;
(4)网下发行未全额认购的,不足部分不回拨网上,暂停发行。
2023年6月2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T+1日)在《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锁定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制定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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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重大紧急情况影响发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战略配售
(一)战略配售总体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正在考虑实施细则、经过发行价格、投资者资格和市场情况的综合确定,发行价格不超过“四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
在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信证券豪恩汽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豪恩汽电员工资管理计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验证详见2023年6月19日(T-1日)《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豪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豪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的分配结果
2023年6月16日(T-2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战略配售。
截至2023年6月14日(T-4日),豪恩汽电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按时缴纳认购资金8000万元,最终配股201.1060万股,最终配股799.99680万元。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量为345万股,占发行量的15.00%。
发行价格不高于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最初参与后续投资的股票数量将全部返还线下发行。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201.106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只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人数为201.1060万股,占本次发行人数的8.74%。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143.8940万股,将回拨线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豪恩汽电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配股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四、线下发行
(一)参与者
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认,线下查询有效报价投资者203人,管理配售对象5347人,相应有效报价3230100万股。参与初步查询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和有效认购数量。
(二)线下认购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才能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
1、2023年6月20日(T日)参与线下认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30-15:00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订单信息,包括订阅价格、订阅数量等信息,其中订阅价格为39.78元/股,订阅数量应等于初步查询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订阅数量”。线下投资者为参与认购的所有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后,应一次性提交。有效报价一旦线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参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的线下认购。配售对象全名、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认购。配售对象对配售对象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3、2023年6月20日(T日)网下投资者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4、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的有效报价,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2023年6月1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T-6日)发布的《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于2023年6月26日向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线下认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线下发行股票的初步配售(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3年6月2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金融时报(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名称、每个线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的初步配售数量、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低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已发出支付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纳
1、2023年6月26日(T+2日)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根据发行价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得配股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转移认购资金,并于2023年6月26日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后到达的均为无效认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达的,视为无效认购。请注意资金在途的时间。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线下投资者,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计算认购资金
每个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配售对象将无效配置新股。
(1)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否则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所有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无效。
(3)线下投资者在转让认购资金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06WXFX301488”。如果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付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线下发行银行专用账户,收取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的开户银行列在下列银行系统中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中支付;配售对象记录的银行账户所属的开户银行不列入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统一转入工商银行线下发行专用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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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查询服务支持-业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其所有初步获得的新股,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暂停发行。
4、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分配资金的有效分配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分配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视为违约,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如果初步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金额大于初步配售金额对应的认购金额,2023年6月27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将认购款退还配售对象至原付款账户,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支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支付的认购款金额。
6、冻结期间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7、就像一个配售对象在同一天分配多只新股一样,一定要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配售对象当天全部分配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将见证本次发行的发行和承销过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线下报价、认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线上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提交的配售对象管理的相关账户,监控配售对象参与网上认购的行为。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全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认购时间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T日):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认购新股。重大突发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的,按照认购当天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的数量和价格
网上发行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586.5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应在指定时间内(2023年6月20日(T日)99。:15-11:30,13:00-15: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输入586.50万股“豪恩汽电”,作为该股唯一的“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9.78元/股。网上认购投资者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三)认购简称及代码
认购简称“豪恩汽电”;认购代码为“301488”。
(四)网上投资者认购资格
2023年6月16日,网上认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设创业板市场交易。
2023年6月16日,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可认购上限和当前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和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场价值并参与认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发生司法冻结、质押非限售a股股份的,不影响证券账户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认购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的一种方式进行认购。所有参与离线报价、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投资者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2、每个认购单位有500股,500股以上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00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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