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7
瑞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满足限制期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23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25%。
2、2023年6月26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措施〉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3月29日,公司在巨超信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2022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三)2022年3月29日至4月8日,公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宣传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及公示说明》。
(4)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措施〉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在条件成就时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处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需的一切事项。
(5)2022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2年6月20日,公司在巨超信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公告》(公告号:2022-054),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2022年6月22日。
(9)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决定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10)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终止限制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11)2023年6月13日,公司于巨超信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3-035)。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制。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终止限售期限售条件的成就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6月21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果的第一个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成果,并同意为23名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终止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解除限售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90万股权益保持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数量保持不变 24人调整为23人,首次授予权益由74万股调整为73万股;预留权益由16人调整 2022年4月29日,1万股调整为17万股,同意首次授予。具体内容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2-040)、《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号:2022-041)。
(2)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 2021年利润分配公司应相应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30元/股 股。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31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51)。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内确定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激励对象12个月以上未明确的,保留权益无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已满12个月,且公司尚未明确拟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此预留权益已失效,公司决定取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18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取消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20)。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终止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没有区别。
四、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2023年6月26日,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终止。本次符合要求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3人,限售限制性股数为2.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3925%具体如下:
■
注: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限制性股票数量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将计入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同时,还必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
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本次终止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取得股份终止限售申请表;
2、第十六届董事会会议决议;
3、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6、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对瑞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