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成都先导
股票代码:688222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南岸3B号楼108-145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5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长星成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133号诚信大厦606室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路西1号环球贸易广场15层1503层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
签署日期: 2023年6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编制《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规定或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冲突。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本报告已全面披露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变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
4、股权变更无其他附加生效条件。股权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中规定的信息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中未列出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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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人:鼎辉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为335万元,502万元
执行合伙人任命代表王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10935249352
注册地址:南岸3B号楼108-145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2015-08-24-2035-08-23
合伙人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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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已发行/支付股本:1港元
2021486年公司注册书编码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133号诚信大厦606室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经营期限:可持续
股东及持股比例:CDH Growth Fund III (USD Parallel), L.P.,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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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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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均为Wu Shangzhi(吴尚志)和Jiao Shuge(焦树阁),两者构成一致的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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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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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国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股权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更的目的
股权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3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通过上市公司(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03)。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972、626股的公司股份(对应1.74%的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2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47,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4股公司股份(对应1.26%的持股比例)、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不超过12020400股的公司股份(对应3%的持股比例)。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股价,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发生相关权益变更的,信息披露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模式
I.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
股权变更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成都试点无限流通股14、567、441股,占总股本的3.64%;Long信息披露义务人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持有10、548、837股流通股,占其总股本的2.63%。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共持有成都试点无限流通股25、116、278股,占其总股本的6.27%
股权变更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成都试点无限流通股11、619、600股,占总股本的2.90%;Long信息披露义务人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持有8、414、400股流通股,占其总股本的2.10%。因此,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不再构成持有成都先导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82、278股,占成都试点总股本的1.2684%。股权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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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动后,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6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8、4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股权变动前后、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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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总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四舍五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限的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或冻结股份。
四、股权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此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权益变更的相关信息,无法律、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授权代表人、执行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 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二、备查文件的准备地点
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我和我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6月19日
附表:
简单的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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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3-028
成都试点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5%以上的变动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股权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股权变更后,杭州鼎辉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辉新趋势”)持有成都试点药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试点”或“公司”)无限销售流通股11、619、600股,占总股本的2.90%;鼎晖新趋势一致的行动者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长星成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星成长”)持有成都试点无限流通股8、414、400股,占总股本的2.10%,持有公司股份20、0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不再构成持有成都领先5%以上股份的股东。
● 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公司近日收到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发布的《简单股权变动报告》。在这次股权变动中,鼎晖新趋势和长星成长的总减持量为5.082和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股权变更后,上述主体持有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5.00%,不再是公司5%以上的股东。现将其权益变更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人:鼎辉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执行合伙人任命代表王林:
注册地址:南岸3B号楼108-145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湘湖金融小镇二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133号诚信大厦606室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股东及持股比例:CDH Growth Fund III (USD Parallel), L.P., 10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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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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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涉及的后续事项
1、股权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涉及要约收购。
2、股权变更是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股权变更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 15 《权益变更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更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简式权益变更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试点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4、股权变更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总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试点药物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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