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0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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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认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当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对应的三个月的前一天。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本基金第二十个封闭期。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二十个开放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认购、赎回业务申请。下一个封闭期是开放期结束之日第二天(含当日)至开放期结束之日第二天对应的三个月月对日的前一天,即基金的第21个封闭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封闭期内基金不办理认购赎回业务。
基金股份认购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经理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暂停认购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相应调整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超过50%,基金不得出售给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3 日常认购业务
3.1 限制认购金额
投资者申请基金认购时,第一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下同),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无金额差异。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平台认购基金,遵守上述规定;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认购业务时,应当同时遵守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当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额的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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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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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为认购金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股份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赎回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赎回时应同时赎回余额部分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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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Y为持有期限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只接受长信直销柜台的委托,不开通网上交易。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场外非直销机构办理认购赎回业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2.2 现场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在场内销售。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公司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公司在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指定网站上披露了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开放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的相关事项。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详细阅读《上海证券报》2017年10月21日发表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摘要》、《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股份发售公告》、《长信稳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上述信息。
2、公司在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认购和赎回申请的日期(T日)作为认购或赎回申请的日期。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应在T+1日内确认交易的有效性。对于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可以在T+2日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认购不成功或者无效的,应当将认购款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受理基金销售机构的认购和赎回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和赎回申请。认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关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认购、赎回申请、认购股份和赎回金额的合法权利。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因投资者忽视履行查询等义务而损害其相关权益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66(免费电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公司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有风险,决策应谨慎。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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