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5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与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丰启”)于2020年6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2020年5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四川盛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5%)转让给青岛丰启,并将其持有的123,848,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96%)表决权委托给青岛丰启行使。
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享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4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障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的控股股东地位,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2020年6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据此,本协议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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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经公司向四川盛邦以及青岛丰启了解获悉,青岛丰启正就相关事宜积极与四川盛邦交涉,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虽已到期,但目前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未对公司治理和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控制权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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