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示序号:2023-040
债卷编码:128082债卷通称:华锋可转债
我们公司公司股东中山市汇海技术性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汇海技术性”)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汇海技术性股东陈宇峰先生为公司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因而汇海技术性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将涉及到本董事、高管人员高管增持其间接性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
广东省华锋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于2023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自然人股东中山市汇海技术性咨询有限公司因自己运营必须,方案自该公示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13,600股(占我们公司那时候总市值占比0.27%)。
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汇海技术性开具的《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6月7日,汇海技术性此次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已一半以上,在这段时间汇海技术性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截至2023年6月7日,汇海技术性并未执行此次减持计划,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此次高管增持前拥有股权占总市值占比以企业那时候总市值189,371,645股测算,此次高管增持后拥有股权占总市值占比以企业最新总市值189,399,674股测算;
(2)以上表中有关占比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之与有差别的系四舍五入而致。
二、其他一些表明
1、汇海技术性未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汇海技术性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执行情况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
3、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汇海技术性减持计划后面执行工作进展,并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汇海技术性并不是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其减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1、汇海技术性开具的《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华锋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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