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ST全筑公示序号:临2023-092
债卷编码:113578债卷通称:全筑可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于2023年6月8日以通信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6月2日以打电话方法传出。会议由监事长王健曙老先生集结并组织,例会应参加公司监事3人,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人。大会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此次职工监事就下列提案展开了决议,一致通过如下所示:
1、表决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当企业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
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此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企业A股交易股票平均价,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集团公司A股个股存有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况,已达到《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前提条件。
决议结论:允许3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提案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ST全筑公示序号:临2023-093
债卷编码:113578债卷通称:全筑可转债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股东会建议往下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往下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早已董事会表决通过,仍要递交企业股东会决议。依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相对应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企业A股交易股票平均价,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现阶段往下调整的转股价格还不清楚。
●关于下修全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风险防范:
(1)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审理企业预重整,以确定上海方达法律事务所为公司发展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与此同时对企业预重整期内需进行事务及应尽的责任明确提出实施意见(公示序号临2023-081)。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审理重整申请文件,企业会不会进到重整程序,尚有待观察。
(2)下修后,全筑可转债债券投资者挑选股权转让,将将面临企业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回报率降低、企业股票下跌、相对应股权被稀释液的风险;全筑可转债债券投资者不会选择股权转让,将将面临债务偿还有待观察的风险。
(3)假如重组不成功,企业将存有被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一、可转换债券权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0〕371号)审批,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名“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全筑股份”或“企业”)于2020年4月20日发行了384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8,400万余元,息票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存续期限为自发售的时候起6年。
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0】128号文允许,企业本次发行的38,400万余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全筑可转债”,债卷编码“113578”。
二、此次往下调整转股价格具体内容
根据相关标准及《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当企业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9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
以上调整计划方案需经列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开展决议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应该逃避。
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此次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企业A股交易股票平均价,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如在上述情况二十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调节前交易时间按调节前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变更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股票存有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况,已达到《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前提条件。
以便充足维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公司在2023年6月8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六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上述情况的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企业A股交易股票平均价,与此同时调整后转股价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票面价值。如决议该提案的股东会举行时,以上任一指标值高过调节前“全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5.25元/股),则“全筑可转债”转股价格不用调节。并且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依据《募集说明书》中协议条款申请办理此次往下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的事宜。
三、风险防范
1.此次往下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早已董事会表决通过,仍要递交企业股东会决议。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调整后转股价格应不少于相对应股东会举办此前二十个交易时间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及其前一交易日平均价间的较多者,且与此同时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其票面价值。现阶段往下调整的转股价格尚未明确。
2.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书》《关于预重整期间开展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审理企业预重整,以确定上海方达法律事务所为公司发展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与此同时对企业预重整期内需进行事务及应尽的责任明确提出实施意见(公示序号临2023-081)。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审理重整申请文件,企业会不会进到重整程序,尚有待观察。
3.关于下修全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风险防范:
(1)下修后,全筑可转债债券投资者挑选股权转让将将面临:
A.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回报率存有降低的风险性:假如全筑可转债债券投资者在法院判决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以前挑选股权转让,公司股本、资产总额及资本公积金将一定程度的提升,企业有可能出现盈利增长率低于总市值及资产总额提升力度的状况,企业每股净资产及净资产回报率将存有降低的风险性。
B.股票下跌风险:若比较多债券投资者挑选股权转让的,另外在股权转让后对股市开展售出,股价可能出现进一步下跌的风险性。
C.假如法院判决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有关股权被稀释液风险:假如法院判决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股权转让后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权可能会因为重整计划里的出资人权益调节而活着被稀释液风险。
D.如人民法院无法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企业可能面临比较大的利率风险,造成股票波动。
(2)全筑可转债债券投资者不会选择股权转让将将面临:
A.公司现阶段遭受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情况等因素,销售业绩持续走低,流通性发生焦虑不安,几笔负债贷款逾期,存有没法还款全部债务风险。
B.假如法院判决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到时候没有选择股权转让的债券投资者所拥有全筑可转债将期满,全筑可转债持有者可根据依规拥有的债务开展债权申报,债务种类很有可能是无财产担保普通债权,有关债务在全筑股份重整程序里的偿还状况有待观察。全筑可转债贷款担保人全筑股份目前还没有被判决进到重整程序,其对全筑可转债的连带担保责任是否能执行有待观察。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到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理应设投资人组,对于该事项展开决议。债券投资者股权转让时可能将以注资者的身份,参加企业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
C.如人民法院无法审理债务人对企业所提出的重整申请,全筑可转债后面很有可能可能面临兑现相关风险。
4.假如重组不成功,企业将存有被宣布破产风险。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5、企业将高度关注该事项后续工作进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有关信息以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及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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