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示序号:2023-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宁波市长鸿高分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38)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9),该提案经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后才可执行。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除权日(2023年6月9日)在册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尽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及占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截止到2023年6月9日企业前十大股东持股状况
二、截止到2023年6月9日企业前十大无尽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长鸿高分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