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绿康生化公示序号:2023-079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境外投资简述
绿康生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绿康生化”或“企业”)为深入推进整体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布局,扩张经营规模,达到企业未来运营扩大所需要的生产能力,控股子公司绿康(海宁市)胶纸材料有限公司(下称“绿康海宁市”)在余姚市黄湾镇投建年产量8亿平方米光伏胶膜新项目事项(下称“该项目”),该注资事宜分别经企业2023年1月28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性)大会及2023年2月15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详细企业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6日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及《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4)。
本次交易事宜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状况。
二、境外投资进度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前不久,绿康海宁市已经与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面将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土地出让,并办理所有权证。
三、合同书具体内容
出让人: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买受人:绿康(海宁市)胶纸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序号:海当然字23050号
土地部位:黄湾镇宁波杭州湾大路南端、采宝路西边
土地主要用途:工业土地
转让总面积:96,840平米
建筑容积率:1.9≤建筑容积率≤2.5
建筑间距:≤55%
绿化率:≥12%
转让年限:50年
成交价:4,360万余元
三、此次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绿康海宁市拍得土地使用权证为年产量8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用地,是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求,有益于本工程的顺利开展。此次拍得土地使用权证不受影响目前主营的顺利开展,短时间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企业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簿文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绿康生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6月12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