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证券简称:冠盛股份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1011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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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8.1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7.61元/股
●冠盛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6月30日
●目前“冠盛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165万元,并于2023年2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盛转债”,债券代码“111011”。“冠盛转债”的存续期为6年,自2023年1月3日至2029年1月2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3年7月9日至2029年1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8.11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根据《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冠盛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冠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8.11元/股,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5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冠盛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8.11元/股调整为17.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
目前“冠盛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不涉及转债停止转股等情形。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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