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证券简称:杭可科技公示序号:2023-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因个人资产规划必须,浙江杭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股东之一曹政老先生拟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三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向拥有100%金额的并由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宽投超级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宽投10号股票基金”)出让不得超过2,400,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40%。
●曹政老先生提升以上宽投10号股票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与其说一致行动人组员内部结构出让,其总计占股比例数量不容易产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一、方案简述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一曹政老先生工作的通知,以其本人资产规划必须,曹政老先生拟在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三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向拥有100%金额的并由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宽投10号股票基金出让不得超过2,400,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40%。曹政老先生已经与宽投10号股票基金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确定宽投10号股票基金为曹政先生一致行动人。
本计划实施前,曹政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4,947,062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82%,根据杭州市杭可智能产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1,293,060股(四舍五入取整),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21%,其一致行动人宽投10号股票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此次计划实施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会改变。
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与其说一致行动人组员内部结构出让,其总计占股比例数量不容易产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二、方案具体内容
1、拟转让股份由来及特性:企业IPO前获得的股权、2022年度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方案所转赠的股权,在其中IPO前获得股权于2022年7月22日起公开发售商品流通。
2、出让缘故: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本人资产规划必须。
3、出让方法:大宗交易规则。
4、出售价格:依据出让时价格行情明确,但不少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企业若有发放股利分配、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股价亦将作适当调整)。
5、拟出让期内: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三个买卖日后三个月内,即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9月18日(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严禁高管增持期间以外)。
6、拟出让数量和占比:拟出让不得超过240亿港元,即出让不得超过当前公司份总量的0.40%。
三、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
招标方:曹政
承包方:上海市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超级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招标方、承包方合称之为“彼此”,单称之为“一方”。承包方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方法人为因素“上海市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一致行动”内容
(1)承包方服务承诺私募投资基金转让公司股票后,在意味着私募投资基金履行公司的股东支配权时和招标方保持一致行为,在上市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除关联方交易必须逃避的情形外,承包方要以甲方建议为一致意见。
(2)在约定书时间内,承包方同意将没有理由且锈与骨委托招标方履行其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而具有股东权益,无须再向甲方出示书面委托书,委托权限包含但是不限于投票权、提案权、提名权、股东会集结权等。
(3)承包方锈与骨地允许,没经招标方书面确认,承包方不能以授权委托、私募基金等所有方式进行其持有的或者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包含投票权等在内的股东权利交由所有其他方履行。
(4)承包方锈与骨地允许,本协议有效期内,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买进或售出公司股票,须预先得到招标方书面确认方可开展。因双方持仓合拼可用上市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关规定,将来若有股权变化个人行为,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及时信息公开。
(5)双方做为一致行动人,持仓应合拼可用上市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关规定,执行信息公开。因合拼持仓变化,根据证劵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由甲方根据上市企业统一申请办理双方的信息披露。
(6)承包方锈与骨地允许,没经招标方书面确认,承包方不可与第三方签定与本协定具体内容同样、类似或相悖协议内容,不可与第三方做出和本合同书具体内容同样、类似或相悖安排,不得以任何方法谋取上市公司管控权。
(7)双方均不得单方消除或是撤消本协定项下所合同约定的一致行动关联,本约定书的各种与一致行动关联有关权利义务对彼此都有约束力,除非是双方再行做出书面协议给予改动或获得对方免除或舍弃。
(8)双方对上市公司占股比例的改变,不受影响本协定对彼此采用一致行动的承诺。
2、“一致行动”的延续
(1)为防止分歧,若一方没被分派为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则该不构成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上采用一致行动的责任义务。但是若一方利用其实控的许多行为主体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或由其方候选人/委任/能够增加知名度的执行董事做为上市公司董事(若有),并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企业章程和其它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提案权、质询权、自主权,或其它涉及到上市企业运营、管理方法、管理决策等股东权益时,都应依照本协定的各种承诺,采用一致行动。
(2)彼此一致同意,因一致行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两人共同具有或承担,不可因一致行动决策或决议而归咎于任何一方。
(3)彼此之间的一致行动应该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原则。
3、合同的起效、变更或消除
(1)两个人在应彻底履行协议责任,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制定书面通知,任何一方不可将本协定随便变动。
(2)本协议期限与招标方拥有宽投超级幸运星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金额的时限一致,若招标方所有赎出该私募投资基金市场份额,或其中一方不会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时,则本协定全自动无效。本协定的起效日期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3)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消除本协定。
四、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曹政老先生将根据自己的资产规划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本方案,本方案存有实际出让时长、总数、成交价的不确定因素,有关行为主体将按照方案工作进展依法予以信息公开。
2、本方案合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3、此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曹政老先生与其说一致行动人中间的股权内部结构出让,其总计占股比例数量不容易产生变化,不属于向外部环境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4、企业将持续关注本方案的实行工作进展,催促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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