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0证券简称:肇民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4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市肇民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5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1、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5日举行的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具体实施方案为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rmb8元(价税合计),总共发放76,800,240.00元,并且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次转赠后,企业的总市值将增加到了172,800,540股(最后精确总数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备案确定的总数为标准),不派股。企业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日到股东分红执行进行期内,如公司股本产生变化,企业将按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来分派。
2、自分配计划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间距股东会申请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96,000,3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8.0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与此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60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80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年底分红前我们公司总市值为96,000,300股,年底分红后总市值增加到172,800,540股。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1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6月21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此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26日立即计入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在送(转)股中产生的不够1股的一部分,按小数点后末尾数由大至小排列先后向公司股东发放1股(若末尾数同样的时候在末尾数同样者中由系统软件随机排序发放),直到具体送(转)股数量与此次送(转)股数量一致。
2、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3、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此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起点交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
七、股权变化登记表
注:最后股本变动状况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司股权结构为标准。
八、此次执行送(转)股后,按新总股本172,800,540股摊低测算,2022年本年度,每一股纯收益为0.55元。
九、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道633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肖霞
热线电话:021-57930288
传真电话:021-57293234
十、备查簿文档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第二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权益分派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上海市肇民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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