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证券简称:继峰股份公示序号:2023-036
可转债编码:110801可转债通称:继峰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此次股权变动不容易使宁波市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后,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继弘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继弘集团公司”)、WingSingInternationalCo.,Ltd.(下称“WingSing”)总计拥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从59.04%降低至56.69%。
●东证继涵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4日,总计高管增持企业定向可转债36.74万多张,占“继峰定01”发售总数的9.19%。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证继涵通告,东证继涵于2023年6月15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250.00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于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4日,总计高管增持企业定向可转债36.74万多张,占“继峰定01”发售总数的9.19%。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东证继涵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利益占比变动比例达2.35%。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1、此次股权变动未违背股东减持服务承诺,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
2、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股权及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比例为59.04%。此次股权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有着企业权利的股权比例为56.69%(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55.14%,分类汇总股权与可转换债券“继峰定01”可股权转让股权后利益比例是56.69%,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二者里的较多者为标准)。
1、此次股权变动前,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占股比例状况:
企业:亿港元
2、此次股权变动后,东证继涵及一致行动人利益占比状况:
企业:亿港元
注1:企业的总市值为112,623.58亿港元。
注2:东证继涵拥有可转换债券“继峰定01”并未股权转让额度31,366.00万余元,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类汇总股权与可转换债券可股权转让股权的利益比例时,东证继涵股权增加到了24,840.79亿港元,企业的总市值增加到了117,226.49亿港元。
注3:以上数据信息差别由四舍五入导致。
三、所涉及后面事宜
此次股权变动状况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等下一步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市继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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