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49
青鸟消防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共有8名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售条件,可终止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1、8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23%。
2、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6月19日。
2023年4月28日,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届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详见《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制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有关限制性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
(一)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布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四)2020年5月15日,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授权确定授予日期,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处理授予所有必要的事项;同时,公司根据内部信息,《青鸟消防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披露。
(5)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实并同意了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为46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为621.000万股。
(7)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实并同意了预留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
(11)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一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所有股票期权。
(十二)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6063股,回购价格调整为8.49元/股,董事会实施回购注销之日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已于2022年1月14日完成。
(13)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7550份离职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一个离职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性股票41972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3月31日披露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和通知债权人公告。
(十四)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
(16)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70513份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
(17)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全部股票期权29381份。
(十八)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性条件成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089、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9、549份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116、913份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2023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其中:自2023年5月30日起,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55、249股调整为:Q=3,355,249×(1+0.300000)≈4,361、824股(注:上述结果为公司通过计算和四舍五入取得的整体收入,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详见公司2023年5月30日在巨超信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43)。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调整数据,第三个限制性股票数量实际调整结果为4、361、825股,有1股尾差。
三、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成就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至少36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期限和每期终止期限的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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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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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限制性股票终止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满足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终止条件。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终止限制期实际终止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1、825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19日。
(2)共有8名激励对象符合终止限制条件,可终止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1、8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23%(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解锁业务时,根据当时最新股本计算结果为0.5933%)。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者卖出后6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收回收入。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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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表中获得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是根据股本转换情况调整初始授予的登记数量,而不是实际授予的登记数量。注2:卢文浩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于2023年3月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卢文浩先生辞去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继续在公司工作,主要从事战略和投资相关工作。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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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根据公司最新股本计算公司自行计算。公司目前正处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使期间,公司股本状况将继续变化。最终股份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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