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3-010
长春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长春燃气大厦八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延安街421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是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志宇先生代表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 监事会2022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提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并确定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报告》。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功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志新,于跃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吉林功成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长春燃气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