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23-019
恒天凯马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
(2)股东大会地点:恒天凯马有限公司623会议室,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毅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李海琴女士、王志刚先生、韩斌女士、涂飞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7人,出席3人,张晓飞先生、李星浩先生、熊岁先生、郝海龙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刘露茜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为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仲伟华、冯双
2、律师见证结论:
召集、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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