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大恒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
(2)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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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鲁永志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主持了会议,并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了举行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长鲁勇志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独立董事戴瑞先生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长严鹏先生、监事徐正敏女士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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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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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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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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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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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关于计提2022年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提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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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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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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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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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1-8为普通决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伟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微 、张瑞红
2、律师见证结论:
召集和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格 决策程序和其他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定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恒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 网上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由北京伟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 报备文件
大恒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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