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山东路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股东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总市值1,560,987,80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1.60元(价税合计),总计发放股利rmb249,758,048.48元(价税合计),占总公司2022年底能够股东分配利润的11.80%,以上股东分红后,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下一次再次分派。企业2022本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后,若企业因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或其他原因总股本产生变化,则是以具有盈利支配权股东对应的全新总股本为基准,依照股票分红总额固定不动永恒不变的标准对每股分红额度作出调整。
2.始行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以及调节标准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560,987,80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6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1.44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32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16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6月28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6月29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6月28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6月29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28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调节主要参数
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公司为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通称:坡路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83)的转股价格将作适当调整,由8.17元/股调整至8.01元/股,自2023年6月29日逐渐起效。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同一天公布的《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山东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
咨询部门:山东路桥证劵管理部门
热线电话:0531-68906077
资询发传真:0531-68906075
八、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九届股东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山东路桥 公示序号:2023-67
可转债编码:127083 可转债通称:坡路可转债
山东高速路桥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调节可转换债券
转股价格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编码:127083
2、债卷通称:坡路可转债
3、此次更改前“坡路可转债”转股价格:8.17元/股
4、此次调整“坡路可转债”转股价格:8.01元/股
5、此次转股价格调节生效时间:2023年6月29日(股票除权日)
6、“坡路可转债”转股期:2023年9月30日起止2029年3月23日止(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工作日左右),目前还没有进到转股期。
一、有关可转债转股调价的有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8号)审批,山东高速路桥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4,836.00万多张,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00元,发售总额为rmb483,600.00万余元。
结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以后,当本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分红派息、发放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可转债转股增大的总股本)使公司股权变化时,将相对应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实际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发放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该次派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有关公示,公示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企业合并、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二、此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节状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东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总市值1,560,987,80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1.60元(价税合计),总计发放股利rmb249,758,048.48元(价税合计),占总公司2022年底能够股东分配利润的11.80%,以上股东分红后,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下一次再次分派。企业2022本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企业计划于2023年6月28日(除权日)执行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本公告公布号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因为上述情况股东分红的实行,结合公司可转债转股调价的协议条款,“坡路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节如下所示:
P1=P0-D=8.17-0.16=8.01元/股
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6月29日(股票除权日)起起效。
“坡路可转债”的转股期为2023年9月30日起止2029年3月23日止(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延到之后第1个工作日左右),目前还没有进到转股期,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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