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6,300万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9,200万元。同意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额度在获批担保对象范围内可分配、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3年度预计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1.80亿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上述获批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科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深圳市分行”)16,6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建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001、1002、1101室
3.法定代表人:刘宝
4.注册资本:14,286万元
5.主营业务:承包建筑各类幕墙工程等业务。
6.股权结构:三鑫科技系海南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海南发展持有其70%的股权,其他30%股份均为三鑫科技职工持有。
7.被担保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9.三鑫科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三鑫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主体:
保证人: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陆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4.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600万元整。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6.生效条件: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其他说明
三鑫科技小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签订合同的担保金额为154,100万元(此额度中不含公司为中航通飞提供反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