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张达
1月20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直接租金提取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公积金中心创新租赁提取业务,与试点住房租赁机构合作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租金”(以下简称“直接租金”)业务,进一步增加对住房公积金存款人租赁住房的支持。
据了解,“直接支付租金”是指公积金中心根据存款人的授权和申请,将存款人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试点住房租赁机构指定的账户,用于支付租金的提取方式。在“直接租金”模式下,存款人不需要支付租金,然后申请提取公积金,有效降低存款人的租金成本;住房租赁机构可以及时收取租金,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直接租金”业务,通过联通住房租赁机构平台,实现存款人租赁、公积金提取、“一次申请、每月支付、自动到达、一站完成”。
目前,北京有四种租赁提取类型可以申请“直接租赁”业务:一是租赁商品房提取;二是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提取;三是租赁经济适用房(以下简称“租赁”)提取;四是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机构包括北京经济适用房中心有限公司,试点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北辰福第一项目、R&F阳光美容园项目;建新住房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试点项目为租赁住房:创业家居项目、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线项目)、星光视觉项目、礼士住宅项目;北京新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试点范围为朝阳、海淀区行政区域经营的商品房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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