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玉田冠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4]号。1581)。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及附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上披露.cninfo.com.cn;网站wwwww,中证网.cs.com.cn;中国证券网站w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站w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站cn.chinadaily.com.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支付、弃买股份处理、发行中止等。,并仔细阅读今天发布的《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2025年2月20日(T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2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2、2025年2月12日,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并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本次初步询价(T-6日,2025年2月14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君安报告系统(网站: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验证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
3、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发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实施细则》([2018]号。279)(以下简称“在线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进(如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如果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战略配售股票总额、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线下发行对象: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2025年2月17日发行初步询价时间(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线下查询的投资者可分别填写多个配售对象的不同报价。同一线下投资者的不同报价不得超过三个,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和价格对应的拟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
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填写解释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和(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整,并将价格变更依据和(或)重新执行定价决策程序备查。
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股,最小申购数量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00万股。
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600万股,约占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8.79%。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不得超过资产规模认购。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申报价格和认购数量对应的认购金额是否超过提供给发起人(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招股说明书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按询价第一天前第五个交易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认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删除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年2月14日,参与玉田冠佳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君安IPO线下投资者报告系统(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报告系统”)(网站:https://ipoinvestor.gtja.com)提交。如果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能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线下发行,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线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1:为促进线下投资者的审慎报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增加了定价基础验证功能。线下投资者需要按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在线查询开始前一个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2025年2月17日)T-3日)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线下投资者在询价开始前未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不得参与询价。线下投资者在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
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超过研究报告的建议价格范围。
特别提示2:线下投资者必须如实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最近一个月底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招股说明书发布日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并满足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
线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写的拟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产品总资产金额。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底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招股说明书发布日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资产规模报告的产品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以查询前第五个交易日为准,即2025年2月10日(T-以8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一旦线下投资者报价,视为承诺国泰君安报告系统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线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3:为促进线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方便创业板线下投资者资产规模验证,要求线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线下投资者报价前,必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上如实填写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底的总资产金额(招股说明书发布日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2025年1月31日),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与发起人(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中的总资产金额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原则上应当在询价第一天前的第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10日(T-以8日)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和资产规模,合理确定认购规模,不得超过资产规模。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
7、线下淘汰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淘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根据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从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数量、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淘汰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淘汰部分不得低于淘汰无效报价后所有线下投资者总认购的1%。当拟淘汰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淘汰该价格上的认购。淘汰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线下发行查询报价和认购数量,综合评价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整个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格、询价、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初步调查结束后,如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最高报价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上证综合指数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发布的同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认购前发布《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中的“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前两个交易日(2025年2月13日)开始初步询价。T-5日)为基准日,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式运营基金和封闭式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超过1000万元(含2000万元)。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日均市值应超过6000万元(含)。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网上投资者: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法律、法规禁止买方除外)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2025年2月18日,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平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可于2025年2月20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每5000元可认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000股。2025年2月18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市值计算,2025年2月20日(T日)可同时用于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网上网下认购无需支付认购资金:本次网下认购日和网上认购日为2025年2月20日(T日),其中网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25年2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
12、独立表达认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3、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5年2月2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4、分配投资者支付和弃买股份处理:线下投资者应于2025年2月24日,根据《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在T+2日16日支付:00前到达。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账户失败,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5年2月24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5、暂停发行: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有关具体暂停条款,请参阅初步询价和推广公告中的“十、暂停发行”。
16、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全额认购或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配售对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线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
17、股票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市场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研发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发行启动的重大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发行人:上海玉田冠佳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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