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童宇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童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童宇女士仍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童宇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童宇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童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陈亮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陈亮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经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37-6202107
邮箱:KBC@kbcarbon.com
地址: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
陈亮简历
陈亮,男,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目前,陈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同意为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5万股,授予价格为79.25元/股。
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该人员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参与本次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冰泉、李军、王跃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内容: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童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童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童宇女士仍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童宇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拟聘请陈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6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1.25%。
(3)授予价格(调整后):79.25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9.2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4)激励人数:8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二期归属,每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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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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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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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B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7月29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34.9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0)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1)2023年3月1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15万股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12)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作废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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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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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其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7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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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0.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共计85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其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9.6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该人员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65万股,授予价格为79.25元/股。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该人员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6月10日
(二)归属数量:49.65万股
(三)归属人数:8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79.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1、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鉴于童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职务由“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陈亮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职务由“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调整为“董事会秘书”,据此对激励对象名单中的职务信息进行相应更新;
2、上述“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人员获授的股数。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8名,其中第一个归属期2名激励对象和第二个归属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85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其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其余84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新聘任董事会秘书陈亮先生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避免可能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允许的时间内择期办理其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其余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参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之外,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金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9.6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逝世,该人员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金博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4)。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7月29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34.95万股股票上市流通。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10、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股票来源和归属安排进行调整。
11、2023年3月17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15万股股份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12、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作废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3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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