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6月9日,江苏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收到孟广才先生和溧阳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城发”)的通知,对 2023年3月10日签署的《孟广才与溧阳城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12.4条内容进行了修订,双方于2023年6月9日签署了《补充协议》
1.原协议12.4条内容
12.4 乙方在本次交易前发现上市公司违反本协议第8.1.5条、第8.1.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12.4.1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标的股份转让价格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12.4.2.上市公司或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按损失金额的100%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上市公司已先偿还相关债务或承担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上市公司。
2.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协议12.4条修订如下协议:如乙方发现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违反本协议第8.1.5条、第8.1.六项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按损失金额的100%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已先偿还相关债务或承担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上市公司。
除本补充协议规定的修改条款外,原协议应完全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股份转让仍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转让的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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