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后,应按照《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5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8、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9、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合理投资,2023年6月12日认真阅读(T-1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票,请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上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4.56倍。
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主营业务类似发行人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如下:
■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3年6月7日
注1:尾数差异可能存在于市盈率计算中,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回到母亲的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凌云股份除从事汽车塑料管道的生产和销售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市政塑料管道的生产和销售,其中2021年汽车金属和塑料零部件的营业收入占85%.99%,2021年市政塑料管道系统营业收入约占91%.50%。由于凌云汽车金属零部件和市政管道的业务比例较高,整体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与发行人的可比性较低,因此在消除凌云股份后列出了可比公司的市盈率算术平均值。
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股票对应的发行人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35.2023年6月7日,3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上个月发布的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3.77%;2022年扣除后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3022年.29倍,超出幅度为16.57%;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如下:
与业内其他公司相比,溯联股份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①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独立研发和技术积累,逐步形成和掌握了一系列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够有效解决和满足流体管道关键部件的连接可靠性、噪声控制、阀门低压开启和持久密封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目前公司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发明专利数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核心技术及其生产工艺装置共有注册专利78项,主要分为三类:流体管道快速接头锁结构技术及其核心生产工艺技术、流体管道控制阀技术及其核心生产工艺技术、流体管道设备核心工艺技术及核心工艺装置。工艺部分包括快速更换接头自动装配技术、自动塑料激光焊接技术、自动分段加热管成型技术、自动管R环加工技术、自动精确控制插头装配技术、自动密封和流量测试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创新性和突破性。
公司流体管道综合实验室具有完整的传统燃油汽车动力系统和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流体管道综合循环实验能力,并获得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和许多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的客户认证,可以独立开展客户认可的测试任务,而不依赖第三方测试和测试机构。
②产品开发优势
产品技术和专利储备充足,研发能力强,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强,使公司能够更快地响应市场需求方面的变化。在实施五到六的过程中,公司迅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提前开发尼龙管道,满足低排放性能,支持新的快速接头和流体管道消声器等汽车燃料管道关键部件的低蒸发排放标准,实现业务稳步增长。
自2018年以来,公司深化了与宁德时代、BYD等电力电池企业的业务合作,第二年开发了国内领先的电池组专用水管快速更换接头,产品尺寸小于同类外国产品,结构更方便拆卸,解决了电池组空间减少、不利于热管理系统设计布局的痛点,性价比优良,可靠性高,成为宁德时代电池组平台的指定二级配件,可供应动力电池和储能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销售爆发初期,公司通过专业的技术项目管理团队向新能源产业链客户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冷却管道产品,获得了广泛的客户基础和重要客户的批量订单,实现了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
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经开发了2400多种产品。公司的技术团队不仅可以使用CATIA、UG、CAD、CAE满足客户业务要求的专用设计工具也可以使用PLM系统和公司的项目管理系统有效地管理各产品的产品技术方案(业务发展阶段)、产品开发、PPAP(量产批准阶段)等不同层次的复杂流程,能够应对繁重的发展任务,有效支持业务发展。
③客户发展优势
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平台和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相对完善的营销策略和畅通的国内销售渠道,积极培养客户。公司已成为比亚迪、长安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广汽集团、赛力斯、上汽通用、长安福特、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一汽解放、华晨鑫源等30多家汽车制造商的主要供应商;同时,公司向宁德时代、新旺达、邦迪管道、8000代、苏奥传感、磨井汽车、亚普等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流体管道总成及相关零部件产品。此外,公司还获得了吉利汽车、上汽大通、大众、长城汽车、零跑车、兰图汽车等国内知名汽车厂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和项目指定点,成为宁德时代等国内主要动力电池厂商的供应商,实现批量供应。
④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主要管道总成产品需要使用大量的功能部件,包括快速接头、流体控制阀等,公司自控率高,公司有100多种流体快速接头产品和10多种流体控制阀、管道消声器产品可供选择,对上游依赖较低。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精密模具研发制造和设备设计能力,进一步减少对上游加工企业的依赖,不仅能有效降低研发、生产成本,还能快速响应行业技术变化、市场变化、客户产品开发需求,更好地获得客户认可,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张。
与传统汽车管道总成的需求集中在汽车厂不同,新能源汽车流体管道的应用仍处于技术升级、培育和扩大市场的阶段,需求侧分散在掌握局部核心技术的模块化供应商手中。公司积极布局下游产业链,除汽车制造商和大多数主流动力电池制造商外,公司新能源产品下游客户还包括换热器制造商、三电管理系统和储能设备制造商、燃料电池制造商等,成为国内少数新能源产业链下游市场综合业务布局之一。通过与新能源产业链的全面深入合作,进一步扩大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空间,大大提高了核心技术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研发的前瞻性。
综上所述,发行人发行的定价是在参考同一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发行人不同于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细分领域和客户结构,具有良好的利润可持续性、增长空间、产品和服务优势。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发行价格确定后,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6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507人,占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6人.60%;有效申购总数为3,357,990万股,占取消无效报价后申购总数的72.98%,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1,877.81倍。
(3)请注意发行价格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本公告附表中的“初步询价报价”。
(4)《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为39220.发行价格为36万元53.27元/股票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33,228.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14万元,796万元.7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18,431.54万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需求。
(5)本次发行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原则。在初步查询阶段,线下投资者根据实际认购意向报价,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查询结果,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行业、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任何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异议的,建议不参与发行。
(6)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中包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跌破发行价格,有效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赞助商(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新股2501.00万股,本次发行不转让旧股。根据本次发行的价格,53.27元/股票计算预计募集资金133、228.扣除预期发行费用14万元,796万元.7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31.54万元。
3、如果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当或短期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或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导致发行人估值水平下降,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可追溯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44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追溯股份”,股票代码为“301397”,该代码也用于本次发行的线下发行和线上发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公司所在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1.00万股全部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4.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125.05万股将回拨到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88.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712.7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000股.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2,501.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6月7日进行(T-4日)完成。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票,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12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6.48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计算);
(3)34.83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35.31倍(每股收益按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2022年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
4、2023年6月13日,线下发行认购日和线上认购日(T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发行或网上发行进行认购。
(1)线下认购
2023年6月13日,线下认购时间为(T日)9:30-15:00。
在初步查询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线下认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查询报价”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将认购记录输入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包括本公告中保荐人(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信息。认购价格为53.27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2023年6月15日,投资者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T+2日)缴纳认购款。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13日(T2023年6月9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前20个交易日(含)T-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票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具有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在线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制销售A其网上可认购额度由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根据投资者2023年6月9日的在线可申购额度(T-前20个交易日(含)T-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只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认购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认购有效认购,其余认购无效。发行每只新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如果投资者多次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为有效认购,其余认购为无效认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2023年6月9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T-2日)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15日(T+2日)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T+2日)8:30-16: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15日全额缴纳认购资金(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2023年6月19日,保荐人(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15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根据(T+2日)公告的《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T+2日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7、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8、2023年6月13日,线下发行和网上认购(T日)15: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1、(5)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2日(T-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巨潮信息网)上发布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站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站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站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站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站www.financialnews.com.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布、《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公告,请注意投资者。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国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2.501公开发行股票.00万股全部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旧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4.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公司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置。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战略配售。最终发行不安排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125.05万股回拨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88.2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712.7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000股.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2,501.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综合有效认购倍数、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
(四)筹集资金
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筹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为133和228.扣除预期发行费用约14万元,796万元.7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431.54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将于2023年6月13日进行(T日)15: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13日根据网上认购情况进行认购(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地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的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6月9日,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T-2日)回拨线下发行;
2、2023年6月13日(T日)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但不超过100倍的(含),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倍%;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回拨率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原则上,回拨后无限期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只%。按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计算前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3、如果网上认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线下投资者。线下回拨后,如果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全额认购,将暂停发行;
4、在线下发行未获得全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会在线回拨,暂停发行。
2023年6月14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T+1日)在《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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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重大紧急情况影响发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
1、整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23年6月7日(T-4日)。截至2023年6月7日(T-4日)15:00、发起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14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2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27个.10元/股-66.90元/拟认购股总数为40000股,626股,660万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认购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587.26倍。所有投资者的具体报价见本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
(上接33版)
(下转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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