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下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创新”)持有公司股份4,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21%。公司股东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持有公司股份3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41%。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63%。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21日,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已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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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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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四舍五入计算影响,尚融创新、尚融聚源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3.906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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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6月6日。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基于自身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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