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溯联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人”或“公司”、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国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证券)、“保荐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业协会)〔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请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53.27元/2022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股票对应的发行人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35.2023年6月7日,3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T-4日)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上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4).56倍,超出幅度为43.77%;2022年扣除后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3022年.超出幅度为29倍16倍.57%;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仔细研究和判断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请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认购及支付、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重庆可追溯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推广公告”)消除规则,消除不符合投资者报价要求,认购价格高于62.10元/股(不含62.10元/除去所有配售对象,上述流程共淘汰90个配售对象,相应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46490万股,约占投资者报价后拟认购总额4601450万股的150万股.0103%。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排除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具体排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排除”的部分。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的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资金的需求和承销风险,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票,线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查询。
2023年6月13日,投资者请按此价格(T日)网上和线下认购,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其中,线下认购时间为9:30-15:网上认购时间为900: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3.27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分配。根据发行价格,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分配。最终,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参与战略分配的投资者进行定向分配。初始战略分配股数与最终战略分配股数的差额为125.05万股回拨线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非限售持有深圳市场A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相结合。
4、限售期安排:网上发行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其股份数量为10%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票无限期出售;10%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5、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6、网上网下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13日根据网上认购情况(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7、2023年6月15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重庆溯联塑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行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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