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1009 可转债简称:盛泰可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利润分配调整
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0.9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70元/股
● 2023年6月19日,盛泰转债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1.股价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18.00万元,并于 2022 2022年12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盛泰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009”,“盛泰可转换债券”存续6年,存续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2023年5月11日至2028年11月6日。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计划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2.04元(含税)的现金红利。2022年,公司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不发行股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56万股,计算总发现金红利113、334、240.00元(含税),占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4%。
在股权分配登记日期间,公司计划保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因可转换债券转换、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造成的。
股权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33)由指定媒体披露。
自2023年5月11日起,“盛泰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相应调整了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确定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2040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为113、334、351.38400元(含税)。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号:2023-032)由指定媒体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盛泰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利、股本转换、新股增发(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如果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综上所述,盛泰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行股息、股本转换、新股增加(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增加的股本)、配股和发行现金股利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利或股本的分配: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换股价,P0为调整前转换股价,n为发行股份或转换股本率,a为发行新股价或配股价格,k为发行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发行现金股利。
P1=P00根据调整公式-D“据计算,此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10.90元/股,每股分红D为0.20400元/股。因此,盛泰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0.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盛泰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股权分配登记日)停止转股,2023年6月19日(除息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38 证券简称:盛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转债代码:111009 可转债简称:盛泰可转债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0400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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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5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555、560、546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2040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13、334、351.3840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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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分配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宁波盛泰纺织有限公司、伊藤中卓越纤维(亚洲)有限公司、雅戈尔服装控股有限公司、嵊州盛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嵊州盛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股息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50%;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司发放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现金红利为0.20400元;转让股份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给公司,公司应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自解禁之日起计算持股时间;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行0.18360元现金红利。
(3)对于QFII股东,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股息、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18360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以股票名义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扣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所得税按10%的税率扣除,即按每股0.18360元分配。
(5)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法定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应自行缴纳股息和股息所得税,实际发行的现金股息为每股0.20400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3262926
特此公告。
浙江盛泰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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