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龙宇数据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13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金陵紫金山酒店四楼金陵厅,上海浦东新区东路778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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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刘振光先生、独立董事严健军先生因身体原因,周桐宇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烨侃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马银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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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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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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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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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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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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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案名称: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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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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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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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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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的普通决议案1-8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了特别决议案9;
审议的议案5、6、7、8已对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雷丹丹,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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