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1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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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范围是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定期开放运营,即封闭运营和开放运营交替循环。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起(含) 3 公历月后的月度对日(如果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日历月内没有相应日期,则延长至本月最后一天的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天为基金的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1日开放,并将于2023年7月22日重新进入封闭期。本基金不办理封闭期内的认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基金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开放或暂停认购或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开放期安排并予以公告。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如果投资者首次通过基金经理的在线交易平台(目前只对个人投资者开放)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基金份额,每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包括认购费)。同泰基金直销交易平台原则上只对机构投资者开立账户和认购申请,不接受个人投资者的委托。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当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设定单个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规模。请参见招聘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不限于单个投资者持有的累计基金份额,但单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0%。
3.2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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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前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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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3.2.2后端收费
无。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认购按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格”的原则,即认购价格按申请当日收盘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2)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交付认购款项,认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认购生效;认购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达的,认购不成功或无效,认购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认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4)投资者可享受优惠的认购费率,优惠费率内容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投资者可以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中的最低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份。如果投资者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中的基金份额余额因基金份额减少(如赎回、转让等)而小于10份,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性赎回投资者在本账户中保留的所有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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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是基金份额持有期限,对于持有期限,一个月指30天。
持续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少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 1 个月投资者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大于或等于 1 投资者每月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赎回按股份申请,遵循“未知价格”的原则,即赎回价格按申请当日收盘后计算的基金股份净值计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赎回款在7日(包括当日)内支付。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巨额赎回或延迟赎回款项的情况下,赎回款项的支付方式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认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5.日常业务转换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充费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组成。具体收取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费和转让基金的赎回费之间的差异。基金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
(1)基金转换认购差额费:根据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差额收取差额费。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低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的,差额费为转让基金认购费与转让基金认购费之间的差额;转让基金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认购费高于转让基金认购费的,差额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同泰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电话:400-830-1666
(2)同泰基金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业上城(南区)T2栋41层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
法定代表人:马俊生
联系人:吴宇擎
电话:0755-23537896
传真:0755-23537806
网址:www.tongtaiamc.com
7.1.两个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以管理人网站公布的代销机构清单为准。查询网站:www.tongtaiamc.com。
7.2场内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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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规定的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各种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的日常认购和赎回业务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他们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网站(www.tongtaiam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经营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经理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经理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投资是有风险的。请仔细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注意基金的独特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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