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号:临2023-044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5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沟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大地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 本担保金额:5月份实际担保1.39亿元。
●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没有。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之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风险可控。
1.公司对外担保的预期审批
2023年3月29日、2023年5月19日,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公司”或“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期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期的议案》。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或融资提供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和质押担保),并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62亿元的担保余额。公告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期的公告》(临2023-014)和《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期的公告》(临2023-015)。
2、2023年5月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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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5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68.79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的担保余额约为2.22亿元。
三、被担保人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见《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期的公告》(临2023-014)和《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期的公告》(临2023-01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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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31日,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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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03.03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03.0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5.80亿元的40.95%和40.95%。上述担保均无逾期担保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3-043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
(2)股东大会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会议中心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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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3年6月3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刘春林、李俊诚、赵立克、杨嘉林、边志宝因出差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职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刘向华因外地出差未参加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何佩勋出席了股东大会;高管李宏斌、金荣、杜志飞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H股回购、退市、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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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H股回购和退市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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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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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计算议案1中投票比例的分母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持有5%以下B股股东的股份
(三)2023年第一次B股及内资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H股回购、退市、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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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H股回购和退市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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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H股回购、退市、降低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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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同意比例分母是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H股总数;反对比例分母是H股股东持有的H股总数。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H股回购和退市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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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说明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议案1由总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以上,反对票未超过公司H股份总数的10%,经审议批准。
第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冰、孙培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内资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有资格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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