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8日,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通化金马”)接到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北京市晋商联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市晋商文化”)查看过的竞拍互联网平台公示信息及转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告知书》[(2022)浙01 执1105 号],获知公司股东北京市晋商文化持有的70,000,000 股公司股权要被浙江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值分为七笔于2023年7月10日10点至2023 年7月11日10时止(延迟以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法院拍卖互联网平台上公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北京市晋商文化持有公司股权被法院拍卖的现象
1、此次北京市晋商文化持有公司股权被法院拍卖的相关情况
此次法院拍卖具体内容详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法院拍卖互联网平台上公示公告相关信息。
2、北京市晋商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总计被竞拍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北京市晋商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市晋商联盟陆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晋商陆号”)、苏州市晋商联盟柒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晋商文化柒号”)持有股权总计被竞拍情况如下:
二、此次法院拍卖背景
截止本公告日,北京市晋商文化存有因债务危机涉及到执行案件,实际详细 2022年 5月18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三、其他情形表明及风险防范
1、以上公司股东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以上法院拍卖事宜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和长期运营。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竞拍事宜仍在公示公告环节。后面将涉及到竞价、交款、司法部门判决、股东变更产权过户等各个环节,企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度,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企业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公布数据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拍卖告知书》[(2022)浙01 执1105 号]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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