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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1、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数:413人
2、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7,306,88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209%;
3、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为2023年6月19日。
晶澳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达到,企业为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413名激励对象办了解除限售发售商品流通办理手续,有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方案的决策和准许状况
(一)2020年3月4日,第五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企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有关提案并且对此次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股权激励方案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及存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2020年3月12日,第五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取消原计划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重新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董对此次激励计划修定发布了建议。
(三)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4日,企业将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对于以上激励对象名册明确提出的所有质疑;公示期满,职工监事对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审查并且对公示情况展开了表明,并在2020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3月30日,企业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执行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授于日、在激励对象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个股期权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所必须的所有事项。
(五)2020年3月30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并做出了赞同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明确的第一次授于日符合规定要求。并在2020年5月20日进行个股期权初次授于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于1,655.23万分个股期权。
(六)2020年4月27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职工监事对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并做出了赞同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该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觉得激励对象法律主体真实有效,明确的第一次授于日符合规定要求。并在2020年6月18日进行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登记工作,向436名激励对象授于952.5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
(七)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及其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原激励对象吕立杰等8人因为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于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78,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八)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回购注销已授于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78,800股。
(九)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明确2021年2月26日为预埋个股期权的授于日,授于49名激励对象144.77万分个股期权;授于36名激励对象45.43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职工监事对预埋授于激励对象名册展开了核查并做出了赞同的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
(十)2021年3 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次大会及其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原激励对象陶云飞等2人因为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拟销户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共103,900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十一)2021年5月17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已达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
与此同时,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拟销户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100,300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4,9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
(十二)2021年5月27日,企业公布《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独立行权方法,此次合乎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总数:107人;可行权个股期权总数:490.4430万分,期权行权价钱:16.14元/股,可行权期为2021年5月28日至 2022年5月19日。
(十三)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注销个股期权204,200份,回购注销已授于但还没有开启的员工持股计划16,900股。
(十四)2021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204,200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2021年7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95,700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十五)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行了2020本年度盈利分配,经股东会决议后,允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变更后的初次授于股票期权行权价钱15.94元/股,预埋授于股票期权行权价钱35.09元/股;变更后的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7.87元/股,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17.45元/股。
(十六)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20,3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十七)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拟销户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20,000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十八)2022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20,000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2022年3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23,800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十九)2022年4月29日,企业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辞职及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需改善”,公司拟销户以上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40,395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0,43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单独建议。
与此同时,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和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标准已达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十)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行了2021年度盈利分配,经股东会决议后,允许对个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及员工持股计划数量及回购价格作出调整。
(二十一)2022年6月1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40,395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2022年8月3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14,602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二十二)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辞职,公司拟销户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48,188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2,900股。
(二十三)2022年9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48,188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2022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32,900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二十四)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辞职,公司拟销户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行权的个股期权总共154,280份,拟回购注销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2,800股。
(二十五)2023年3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154,280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
(二十六)2023年4月26日,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为公司实行了2022年度盈利分配,经股东会决议后,允许对个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及员工持股计划数量及回购价格作出调整。同时公司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和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标准已达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单独建议。
(二十七)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股东会第六次大会及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企业2020年激励计划个股期权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批次行权期已经在2023年5月30日截至,还有237,070份个股期权并未行权,企业将给予销户解决。
(二十八)2023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237,070份个股期权销户事项。2023年6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申请进行3,920股员工持股计划(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回购注销总数由2,800股调整至3,920股)回购注销事项。
二、关于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1、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将要期满
结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初次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36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初次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48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解除限售比例是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限制性股权的备案进行日是2020年6月18日,第三个限售期将在2023年6月17日期满。
2、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解除限售期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即可解除限售: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企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并结合公司 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1、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是2023年6月19日;
2、此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数:413人
3、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7,306,88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209%;
4、此次解除限售目标及总数分配原则如下所示:
四、有关此次解除限售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有所差异的解释
1、权益分派调节
2022年6月17日,企业执行进行2021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1.5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023年4月25日,企业执行进行2022年度权益分派,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4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故此次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因权益分派调整至7,306,880股。
2、激励对象辞职
2023年4月27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企业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标准已达到,4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员工持股计划数量达到7,314,563股。
由于以上激励对象含有1名已离职,其持有的并未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7,683股不予以解除限售,后面会由企业进行回购注销解决。
除了上述调节具体内容外,公司本次开展的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相关知识与企业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没有区别。
五、此次限购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转变表
注:此次变化前公司股权结构为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数据信息。此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办结论为标准。
六、备查簿文档
1、第六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董关于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五次大会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4、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有关晶澳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利益数量及调价、个股期权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行权期、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造就、员工持股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晶澳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个股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条件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汇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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