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示序号:2023-04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回购公司股份基本概况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决定以自筹资金根据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复购企业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用以后面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
此次购买的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按复购额度限制rmb5,5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846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复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769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回购股份事宜执行有关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此次拟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且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董已对此次复购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3、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
企业好几个生产批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在此次复购时间段内依次逐渐行权,做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管人员届时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执行股票期权行权。此外,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认购期内未有很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将来拟执行股权增减持计划,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设立复购专户状况
企业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了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5、有关风险防范
(1)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复购时间内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从而导致此次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或是只有一部分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2)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无法筹集及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开展的风险性;
(3)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无法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目标放弃认购等因素,造成已回购股份无法完全授出来的风险性;
(4)此次复购事宜存有由于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或公司决定停止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等事宜产生而难以开展的风险性;
(5)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经购买的股权拥有届满无法将回购股份产权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风险,从而存有已复购未授出股权注销风险。
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复购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董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这次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如下:
一、复购计划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与对企业的价值的一致认可,为进一步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核心员工及出色员工积极性,高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个人得失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在充分考虑业务流程发展前途、生产经营情况、经营情况、将来营运能力及其最近企业股票二级市场主要表现的前提下,方案以自筹资金根据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
(二)回购股份符合规定标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特定条件:
1、企业股票发行已满一年;
2、企业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
3、回购股份后,企业具有负债执行能力及持续盈利;
4、回购股份后,企业的股份遍布合乎企业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标准。
(三)拟回购股份的形式、价格定位
1、拟回购股份的形式
企业将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位
此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股东会根据复购决定前三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人员在复购执行期内,综合性企业二级市场股票价钱、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明确。
如企业在复购期限内实行了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分红、配资及其它除权除息事宜,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之日起,依照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复购股份的种类、主要用途、总数、占总股本的占比及拟用以购买的资产总金额
1、拟复购股份的种类、主要用途
此次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展公开发行的A股广大群众股权,此次购买的股权将主要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
2、拟回购股份的总数、占总股本的占比及拟用以购买的资产总金额
此次购买的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余元。
按复购额度限制rmb5,5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846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按复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769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如企业在复购期限内实行了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之日起,适当调整回购股份总数。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
这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此次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如复购资金分配额度做到最高额,则复购方案落地结束,认购时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如董事会确定提前结束本复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时限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提早期满。
2、企业将依据股东会受权,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做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企业在下列潜伏期不可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买卖日内,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日前十个买卖日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买卖日内;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七)预估复购结束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若按复购限制额度rmb5,5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846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假定此次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并所有锁住,预估企业股份状况将发生如下所示转变:
若按复购低限额度rmb5,000万余元、回购价格限制6.5元/股计算,预估可复购股票数不少于769亿港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假定此次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并所有锁住,预估企业股份状况将发生如下所示转变:
注:以上变化情况尚未考虑到别的因素的影响,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八)高管有关此次回购股份针对公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外债执行水平、发展方向危害和保持发售影响力等问题的剖析,整体执行董事有关此次回购股份不容易危害上市公司负债执行能力及持续盈利承诺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金额为152.57亿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84.75亿人民币,总负债金额为66.78亿人民币,企业负债率43.77%,贷币余额金额为32.92亿人民币,财务状况优良。复购限制额度rmb5,500万余元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比例分别是0.36%、0.65%,占有率均比较小。企业有足够的自筹资金付款此次股权回购款。
此次复购规划是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与对企业的价值的一致认可所制订的,公司管理人员觉得此次复购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会计、研发与发展方向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此次复购执行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都不会更改企业上市公司影响力,股份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
整体执行董事服务承诺:此次回购股份不容易危害上市公司负债执行能力及持续盈利。
(九)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六个月内存不存在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个人行为,存不存在独立或是与别人协同开展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的解释;及其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来六个月里的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会做出股份回购决定前六个月内交易我们公司股份的状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自文小姐于2023年1月行权买进企业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个股期权。此外,其他自纠自查目标在股东会做出股份回购决定前六个月内不会有调整持企业股票的举动;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独立或是与别人协同开展内线交易及操纵股价的举动。
2、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企业好几个生产批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在此次复购时间段内依次逐渐行权,做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管人员届时根据自己的资产情况执行股票期权行权。此外,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认购期内未有很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将来拟执行股权增减持计划,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久的将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之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久的将来六个月内暂时没有很明确的减持计划,若将来拟执行股份减持方案,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有关分配,及其预防损害债务人权益的有关分配
此次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企业在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后三年内进行出让。董事会将依据金融市场转变明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
若没能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定期限内应用结束已回购股份,则并未应用的股权将予以销户,企业注册资金将进一步减少。到时候,公司将在股东会做出回购股份注销决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执行通告债务人等司法程序,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高管申请办理此次股份回购事项的实际受权
为了确保此次回购股份的顺利推进,股东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政策、相关法规范围之内,依照最大程度维护保养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申请办理此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含但是不限于:
1、解决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申请办理其他一些事务管理;
2、在政策、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结合公司与市场实际情况,制订此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含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回购股份,明确具体复购时长、价格与数量等;
3、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法定条件产生变化或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要求需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高管对此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4、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受权、签定、实行、改动、结束与此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全部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书、合同;
5、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要求需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根据销售市场标准、股票价格主要表现、企业具体情况等各项确定继续执行、调节或者终止执行此次复购计划方案;
6、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以上受权自董事会表决通过日起至以上受权事宜申请办理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这次回购股份的决议程序流程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此次拟购买的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且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参加的股东会会议决议,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董已对此次复购事宜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2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0)。
三、独董建议
1、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管理。
2、此次购买的股权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有益于进一步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核心员工及出色员工积极性,促进双方一同为公司持续发展造就更大的价值,有益于提高企业股票的长线投资价值与投资人的自信心,从而维护保养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产总金额不少于rmb5,000万余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余元,回购股份价钱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依据公司的经营、会计、产品研发、资产情况,此次回购股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此次复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有效、行得通。
总的来说,大家一致同意企业执行此次回购股份事宜。
四、复购策略的风险防范
1、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复购时间内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从而导致此次复购计划方案没法顺利推进或是只有一部分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2、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无法筹集及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没法开展的风险性;
3、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因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无法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定组织表决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目标放弃认购等因素,造成已回购股份无法完全授出来的风险性;
4、此次复购事宜存有由于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或公司决定停止此次复购计划方案等事宜产生而难以开展的风险性;
5、此次复购事宜存有复购专用账户中已经购买的股权拥有届满无法将回购股份产权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风险,从而存有已复购未授出股权注销风险。
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作出复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复购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宜表明
(一)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企业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了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该帐户仅限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复购期内的信息披露分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执行复购期内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复购工作进展:
1、公司将在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所发生的隔日给予公布;
2、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企业总股本的占比每多1%的,将自该客观事实产生的时候起3日内给予公布;
3、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企业将及时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包含已股份回购总数、选购的最高成交价和最低价位、已用资金总金额等相关信息;
4、企业在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所规定的复购执行时限一半以上并未执行回购股份策略的,股东会将公示无法执行复购的原因及后面复购分配;
5、复购届满或是复购计划方案已执行完成后的,企业将终止复购个人行为,并且在2个交易日公布复购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49证券简称:大洋电机公示序号:2023-043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事宜前十名公司股东和
前十名无尽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9日举办第六届股东会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刊登于2023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公示回购股份决定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9日)在册的前十名公司股东和前十名无尽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注:之上股东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后总体持股数。
二、企业前十名无尽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注:之上股东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后总体持股数。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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