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2版)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各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84,253.44万元,尚可使用的授信额度充足。
综上,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较高的银行授信额度,可及时通过银行借款补足临时性资金需求,截至2022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9.53%,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范围,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及债务偿还能力;除募投项目和新材料产业园以外,公司暂无其他的资本性支出的安排,公司现金流能够匹配公司经营需求,流动性风险较低。
5.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现金流状况的措施
(1)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及催收工作,公司已建立了《销售回款政策制度》,对客户信用评估、收款方式及销售人员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如财务部对客户授信额度、催款工作等进行日常监督等,销售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实行收款责任制,提高应收款项催收的积极性,以改善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
(2)放缓资本性支出,充分释放现有产能,依据新产品的上市进度把握投资时间;
(3)缩减投资性支出,以主营业务经营为重,保障经营现金流需求;
(4)公司开源节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非必要不增加人员,加强费用审批等以争取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能够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5)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以增加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争取进一步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三、对外投资
5、关于开展复合铜箔项目。年报显示,公司复合铜箔项目已落地达产,正在向下游客户积极送样测试中。请公司:(1)补充说明复合铜箔项目已投资额、投资计划,公司如何保障投资资金的可回收性,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的影响;(2)补充说明复合铜箔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列示公司此项目在人才、技术、土地、设备、意向客户等方面的储备情况;(3)结合目前市场情况以及下游需求,补充分析开展复合铜箔项目相关风险并充分提示,包括管理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研发失败风险等。
【公司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说明复合铜箔项目已投资额、投资计划,公司如何保障投资资金的可回收性,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的影响;
1、复合铜箔项目已投资额
截至目前,公司复合铜箔项目拟建设一条功能性薄膜综合中试线、两条功能性薄膜量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投入金额为255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合同总金额约为7400万元,未支付部分为设备进度款),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生产设备及生产线建设等;
2、复合铜箔项目投资计划
公司目前投资为公司复合铜箔产品试生产项目,未来规模化投资计划的确认尚需经公司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复合铜箔项目投资资金的可回收性的保障
公司投资复合铜箔项目,系通过外部、内部分析并对投资计划做了相应规划后做出的决定,因此,投资资金的可收回性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前景。复合铜箔材料作为新能源锂电池的新型关键材料,在锂电池提升安全性、提高能量密度、节省成本等方面具有巨大优势,从目前市场终端反馈已有相关应用,市场前景广阔。但复合铜箔产品销售受原材料成本、未来市场需求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后续出现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市场需求动力不足等情况,项目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达预期而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前述风险,将可能导致项目经营业绩不佳的风险。
二是技术积累。公司在高分子功能性薄膜材料方面具有多年的研发经验和积累,对于复合铜箔材料的生产建设投资也是在人才、技术和产业资源的充分积累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但复合铜箔与公司原有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不能实现产业化,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持续创新以适应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或者所研发的产品不能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将可能导致公司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
三是投资节奏。公司的投资节奏较为稳健,目前在下游市场尚未充分打开的情况下,未有大规模的投资,未来的投资计划也将根据下游市场情况作出迅速而谨慎的决定,以保障投资资金的可回收性。但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可能受行业政策变化、市场供需变化、前期资金筹措情况、项目施工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产能释放不达预期、经营所得无法如期实现的风险。
公司后期如有确定性的投资计划,也将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详尽的可行性分析,保障项目投资资金的可回收性。
4、复合铜箔项目对主营业务和财务的影响
公司的复合铜箔项目目前还处于前期投资阶段,尚未产生收入和利润,项目厂房建设和设备采购需要支付的资金,可能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情况,公司也将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政府补助等各种形式筹集项目资金,在保障主营业务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复合铜箔项目融资需求。
(二)补充说明复合铜箔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性,列示公司此项目在人才、技术、土地、设备、意向客户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业务协同性
复合铜箔项目为公司开展的新业务,与当前主营业务没有直接的协同性。但公司的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在高分子功能膜材料方向上的研究,复合铜箔材料是高分子功能膜材料的一个新的应用,公司在高分子材料行业研究中获取到了复合铜箔行业信息,并基于在高分子功能膜材料方向上的人才、技术积累,作出了投资决策。目前公司在复合铜箔技术研发方面已获取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审阶段发明专利2项、实审阶段实用新型专利2项。
2、储备情况
(1)公司此项目在人才方面组建了一支30人以上的技术团队,专业领域包括双向拉伸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磁控溅射镀膜、水电镀镀膜及分析检测等领域;但当前行业内缺乏可以进行技术牵头的专家,如果未来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或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对项目推进产生不利影响。
(2)在技术方面,公司在薄膜材料改性、膜材料双向拉伸、材料表征及性能检测等领域,有多年的协同技术积累,同时积极探索产品其他工艺技术及产业链延伸技术;但复合铜箔与公司原有功能膜材料在工艺流程上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的变化趋势,或者所研发的产品不能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将使公司面临研发失败风险。
(3)土地方面,公司同合肥新站区管委会就复合铜箔项目进行了储备用地的沟通,储备用地可有效支撑项目落地建设;本次项目投资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安评、能评、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手续,能否能够通过核准及通过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设备及产线建设方面,公司已建设了一条功能性薄膜综合中试线;公司已与行业内国内外设备厂家深度交流并达成初步战略合作意向;但由于设备参数和工艺路线在不断优化,未来如果设备供应商不能及时交付设备、公司不能根据产品和市场变化做出积极反应和调整,可能会导致项目进展滞后、产品毛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5)意向客户方面,公司积极与下游电池厂商深度交流,样品送样至动力电池、储能、消费电子等行业下游客户,并与客户确定了产品初步技术要求;但复合铜箔产品的下游市场仍需要逐步验证和渗透,可能会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及客户拓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结合目前市场情况以及下游需求,补充分析开展复合铜箔项目相关风险并充分提示,包括管理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研发失败风险等
1、管理风险
随着复合铜箔项目的实施,公司管理和研发人员团队将进一步增长。虽然公司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生产、经营经验丰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但因复合铜箔项目属于全新领域,新的管理体系和组织结构将增加公司整体管理的复杂化,如果管理人员素质、内控制度的建设不能相应提高,将面临管理模式、管理人才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公司新项目不断发展的风险。因此,本项目面临新项目不断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2、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一直专注于在高分子功能膜材料方向上的研究,复合铜箔作为高分子功能膜材料的一个新的应用,公司在高分子功能膜材料研究中捕获到了相关行业信息,并基于在高分子材料方向上的人才、技术积累,作出了投资决策。但复合铜箔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与公司以往存在一定的差异,产品未量产导致对于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没有足够的经验,且公司正在逐步进行供应商选择和客户开发,复合铜箔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虽然从业务下游需求来看市场容量较大,但是如果公司经营环节的把控程度不能达到预期,客户开发不力,将可能为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3、财务风险
公司在建及拟建设的复合铜箔材料生产基地投资规模较大,将导致公司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且现在处于前期投资阶段,仍未产生收入和利润。公司正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但如果未来公司无法筹集相应的资金,或公司生产产品未及时销售导致存货积压,公司将面临现金流紧张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无法及时偿付所融资金的风险。
4、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组建专门技术团队进行复合铜箔项目对应产品的研发,专业领域包括双向拉伸薄膜、高分子复合材料、磁控溅射镀膜、水电镀镀膜及分析检测等。复合铜箔作为高分子功能膜材料的一个新的应用,与公司以往产品研发具有较多业务协同性和相关性,公司在高分子功能膜材料方面具有多年的研发经验和积累。但复合铜箔与公司原有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不能实现产业化,不能及时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在技术开发方向上发生决策失误,不能持续创新以适应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不能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或者所研发的产品不能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将使公司面临研发失败风险。
6、关于对外投资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公司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余额期末数4,611.43万元,同比增长170.76%,主要系新增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所致。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主营业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结合投资标的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说明公司对外投资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性,是否主要为获取投资收益的财务投资,相关标的是否可能存在大额亏损风险;(3)结合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说明公司投资资金是否实质来源于对外借款;(4)结合投资期限、后续投资计划及借款还款期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融长投的情形,是否存在较高的偿债风险,如有,请作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说明报告期内新增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本情况,包括性质、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主营业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二)结合投资标的主营业务及经营业绩,说明公司对外投资与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性,是否主要为获取投资收益的财务投资,相关标的是否可能存在大额亏损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标的相关情况如下表:
嘉兴毅安材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方向为以碳纤维复合材料、高性能树脂、特种金属材料三大领域为核心的新材料行业。基金当前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的技术和客户协同性。但公司主营业务多年来一直深耕高分子功能性新材料行业,同时积极关注新材料在行业上下游以及不同领域的应用,投资嘉兴毅安材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利于拓宽公司新材料产业链条布局。
天津正和工业互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唯一投资标的:蘑菇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聚焦于“通用工业设备数智化及公辅车间数智化”的工业互联网软件公司,通过数字化技术为工厂的公辅类高能耗车间实现节能减排,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是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转型升级、打造产品+服务综合生态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大型工业企业,投资蘑菇物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实现公司“产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升级、实现下游客户绑定的重要手段。
芜湖荣耀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已投资项目为新能源太阳能光伏组件,与公司主营业务在技术和客户方面未有直接的协同性,但公司近年来积极寻找在新能源行业的转型机会,未来相关产业可能会围绕新能源领域开展。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的目的,是通过被投资企业自身盈利持续增长及PE同时增长的乘数效应取得理想的投资回报,也是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积极探索和布局。但是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基金投资项目也受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发展、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监管要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三)结合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说明公司投资资金是否实质来源于对外借款;
公司上市后,考虑到现有产业和未来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需要在新材料等方面有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同时,公司测算过2022年回款情况,在可满足企业经营需求和日常需求后,评估是否有充足资金进行投资,公司履行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在经过决策后进行了投资。
公司预算2022年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票据回款占总回款比例较高的情况,考虑到总体资金在不同阶段的需求及资金安全性,在测算资金成本后运用财务杠杆满足不同阶段经营。
自2021年至2022年投资情况及2021年签订未执行完毕的投资明细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未支付投资款金额为4500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妥善安排后期投资节奏,公司自有资金回款可以满足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外部融资借款也保障了较为安全的流通性要求,公司投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支付,不存在使用外部借款进行投资的情况。
(四)结合投资期限、后续投资计划及借款还款期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融长投的情形,是否存在较高的偿债风险,如有,请作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资本性投资会依据新产品的上市进度把握投资时间,2023年公司无新增对外投资计划,上述投资项目截止2022已签署协议尚未缴款的情况是:上海诚毅锦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续尚有500万元待投、芜湖荣耀一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续尚有4000万元待投,诚毅锦冠的投资时间待定,芜湖荣耀是分期投入,其未支付部分在未来3年陆续完成投资计划。公司不存在用借款的方式支付投资款的情况。
公司一季度到期贷款已还清,2023年第二季度还款7951.77万元;第三季度还款9291.77万元;第四季度还款3711.77万元,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可以覆盖到期贷款。公司和同行业比的资产负责率如下表所示,居于中间位,公司资金扣除日常经营后满足还款需求,短期内不存在偿债风险。
7、关于募投项目。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7,671.96万元,投入进度为55.02%,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请公司:(1)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情况,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2)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否存在延期风险,若存在,请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3)如出现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请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是否预计存在产能过剩或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有,请作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情况,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1、补充披露各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7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64.1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6,252.5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1.71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515.05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779.26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4,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279.26万元。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的金额、用途、支付对象及形成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2、说明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处于实施期内,建设内容均正常推进,不存在延期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二)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否存在延期风险,若存在,请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为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其综合楼于2021年8月30日动工,截至目前,已签订的合同对应的项目内容,除地下车库环氧地坪、消防管道抗震支架、消控室外未完成外,其他内容已基本完工。拟计划于2023年5月开展规划核实、综合验收等工作。
公司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即开始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的推进,自2021年8月开工至今,建设内容均正常推进,不存在延期的情况。
(三)如出现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搁置超过一年的情形,请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是否预计存在产能过剩或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有,请作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1.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预计收益情况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22年国家继续在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控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袋式除尘行业也获益良多。其中,2022年新出台的主要有关政策如下:
1)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43号),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意见》的实施必将给主要以纤维织物为过滤材料的袋式除尘行业带来高质量发展的新契机。
2)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矿物棉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提高了颗粒物等指标的排放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袋式除尘高效净化的优势。
3)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08号),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这无疑将继续给以PM2.5高效控制为主的袋式除尘行业带来新机遇。
以上政策和新标准的发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控制的目标,指引了袋式除尘产业的发展方向,为袋式除尘行业和企业提振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和信心。
元琛科技生产的滤袋,属于烟气净化行业中的袋式除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细分领域之一,是大气污染物治理行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生产的产品均符合上述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的垃圾焚烧发电及玻璃炉窑高温复合滤料产品,也是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各行业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新的技术发展需求新的产品需求
随着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的深入推进,预计2023年袋式除尘仍将担当除尘行业的主力军,并引领颗粒物高效净化领域的科技创新,有更多新技术和新材料将应用到超高温、超高湿和高腐蚀等复杂恶劣工况,保障减污降碳效果。功能滤料可协同催化脱硝、脱二噁英和脱除VOCS等污染物,是研究热点之一。随着国家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标准日益趋严及公司持续开发不同行业的客户,垃圾焚烧发电及玻璃炉窑高温复合滤料产品的需求量将会大幅提升。因此,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满足环保市场需求,符合环保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项目建设仍是可行的。
(3)预计收益情况
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对于传统的滤料产能可能存在过剩的情况,但因募投项目建成后生产的产品主要集中于高比例PTFE滤料以及功能性除尘脱硝一体化滤料、除尘脱二噁英一体化滤料的生产,目前市场需求较大,不会存在产能过剩及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随着项目所生产产品所在行业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快速发展,市场整体需求量在增加,公司已布局加强该行业的市场开拓,特别是2023年一季度,公司已先后中标光大、瀚兰环境、广环投、北京首创、绿色动力等行业龙头企业集采项目,中标金额约5000万元,均为公司拟投产的高比例PTFE滤料等产品。
综上所述,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高性能滤料产品不存在产能过剩或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部分会计科目
8、关于期间费用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增长幅度显著高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公司管理费用6,720.38万元,同比增长93.13%;销售费用2,523.46万元,同比增长41.72%;研发费用4,575.43万元,同比增长41.29%。
请公司:(1)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增速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营收增长、公司规模是否匹配;(2)结合行业现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3)补充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并说明前述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是否有较大变化;(4)披露公司咨询服务费用的具体用途,咨询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咨询服务内容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否具有正常促进作用。
【公司回复】
(一)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增速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营收增长、公司规模是否匹配
1.销售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42.82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差旅费、销售佣金和咨询服务费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公司2022年度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268.68万元,主要系销售人员数量增加所致。公司销售部门2022年月度平均人数63人,较2021年度月度平均人数46人增加17人。
(2)差旅费
公司2022年度差旅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8万元,主要系销售人员积极拓展市场、出差频率增加所致。
(3)投标服务费
公司2022年度投标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61.08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参与投标活动增加,中标项目相应增加,导致服务费相应的增加。
(4)销售佣金
公司2022年度销售佣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6.19万元,主要系出口业务增加,销售佣金相应增加。
(5)咨询服务费
公司2022年度发生咨询服务费126.7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为提高销售人员营销能力,聘请咨询机构开展营销能力辅导培训以及为开拓业务聘请专业机构对现场环境、公司产品性能指标进行评审,导致咨询服务费支出增加。
2.管理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40.74万元,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咨询服务费、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等费用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公司2022年度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990.51万元,主要原因系管理人员数量增加和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提高共同影响所致。
(2)折旧与摊销
公司2022年度折旧与摊销较上年同期增加704.73万元,主要原因为:①本期大健康业务因租赁方终止租赁,公司也不继续生产使用,因此将相关折旧288.34万元计入管理费用;②公司2023年启用SAP软件,2022年将在用未摊销完毕的金蝶系统一次性摊销,增加管理费用100.94万元;③新增办公楼折旧增加所致。
(3)咨询服务费
公司2022年度咨询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07.44万元,主要系公司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战略规划咨询服务、人才管理和培养咨询服务支付的咨询费用较多所致。
(4)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公司2022年度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增加391.21万元,主要系上海元琛、维纳物联等公司新增办公室租赁所致。
3.研发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22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7.00万元,主要系材料费用、职工薪酬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材料费用
公司2022年度研发材料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06.05万元,主要原因系研发项目增加以及研发进度的逐步推进等有关。2022年末在研项目28个,较2021年末增加6个,同时研发项目高耐受性高硫高混工况低温脱硝催化剂研发项目、贵金属湿法回收研发项目、废SCR催化剂组分回收项目等项目逐步进入车间中试以及现场中试试验阶段。
(2)职工薪酬
公司2022年度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1万元,主要原因系研发人员数量增加所致。研发人员2022年度月度平均人数66人,比2021年度月度平均人数56人增加10人。
(二)结合行业现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原因
1.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度增减变动不一,其中严牌股份、德创环保、同兴环保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均较上期有所增加。
2.期间费用变动对比分析
(1)销售费用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增减变动不一,其中严牌股份、德创环保与公司销售费用变动趋势一致,均较上期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均呈现增长趋势,与公司管理费用变动趋势一致。
(3)研发费用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较2021年度增减变动不一,其中严牌股份、德创环保、同兴环保与公司研发费用变动趋势一致,均较上期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管理费用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均呈现增长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间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增减变动不一,公司销售费用变动趋势与严牌股份、德创环保一致,公司研发费用变动趋势与严牌股份、德创环保、同兴环保一致。
(三)补充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并说明前述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是否有较大变化
公司研发人员包括从事产品及工艺研发设计的专业人员、负责试验检测等辅助人员,专业人员均为研发部门核心员工,辅助人员少量任职于质检部、设备部中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提供项目不同阶段的研发试验、产品检测、设备调试等辅助支持性工作。公司的研发人员认定标准较以前年度未发生较大变化。
(四)披露公司咨询服务费用的具体用途,咨询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咨询服务内容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否具有正常促进作用
公司咨询服务费用包括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审计法律服务费用等。
2022年度公司发生的大额咨询服务费如下:
单位:万元
大额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及用途如下:
注:深圳市百森咨询于2022年9月与公司签订战略咨询合同,在合作过程中,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及落地实施,起到助推作用;2023年2月公司董事换届,经商榷后聘请深圳市百森咨询的实控人冉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报告期内公司与百森咨询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后期如有关联交易情况的发生,公司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
上述咨询服务的价格均系供应商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提供报价信息后,公司组织内部定价小组人员讨论分析、询问同类服务市场价格,最终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相关咨询服务有助于提升公司营销能力,为战略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提升对公司人才培养和管理水平,对未来业务规划与布局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9、关于其他往来款项。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2,286.01万元,同比上涨187.45%,报告披露主要系本期新增应付保理款和待退回的政府补助所致。长期应付款1,034.69万元,同比上涨了898.68%,报告披露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规模增加所致。
请公司:(1)补充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终止确认的依据、保理费用率以及相关会计处理;(2)补充保理业务提供方的工商信息,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补充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情况,以及金融机构基本信息、业务开展地区,是否出现逾期情况。
【公司回复】
(一)补充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终止确认的依据、保理费用率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了1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客户3系公司2022年新拓展的客户,其采购的产品系公司新产品钢铁烧结低温脱硝催化剂,为加快新市场的导入及新产品的推广,公司给予其较为宽松的信用期。考虑到该笔款项收回较慢,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将此笔应收账款办理了保理业务。
2022年12月,公司与都市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合同,双方对保理业务的具体约定如下:“如非因贵司(都市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因,在任何情况下出现应收账款付款人未按时足额付款或未按时足额支付融资费用的情况,我司将用自有资金向贵司回购相应应收账款债权,并支付有关费用。”
根据合同约定情况,公司与都市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为附有追索权的商业保理,故公司未将相关应收账款终止确认。
都市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公司保理款项1,000万元,公司将该商业承兑汇票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无追索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即买断式票据贴现,实际贴现净额969.83万元、贴现息30.17万元。根据贴现协议约定,票据贴现无追索权,故公司将应收票据终止确认。
公司收到保理款,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应付款
将已收到的保理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予以贴现,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二)补充保理业务提供方的工商信息,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保理业务提供方具体工商信息如下:
公司与保理业务提供方都市财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提供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情况,以及金融机构基本信息、业务开展地区,是否出现逾期情况
1、截至2022年末,公司融资租赁款余额情况如下:
2、融租租赁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3、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①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6月,公司与君创租赁开展1笔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合同附件中所列示的设备资产转让予君创租赁,并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将上述设备资产租回,融租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②合同约定
《所有权转让协议》:公司按《所有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协议价格将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设备资产转让予君创租赁,转让价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出租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9,570,000.00元转让价款支付到本条第3款约定的银行账户。同时,鉴于依据本合同约定,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合计800,000.00元),现为结算方便,承租人与出租人一致同意,出租人有权将扣除签署款项800,000.00元后的剩余转让价款金8,770,000.00元支付至约定账户,在出租人按前述方式支付完毕剩余转让价款金额之日,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扣除金额互负的债务自动冲抵,视为双方履行完毕,且出租人完成全部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第二次支付:出租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转让价款430,000.00元支付到本条第3款约定的银行账户。
《融资回租合同》:公司以固定资金向君创租赁租回《所有权转让协议》中所转让的设备资产,租赁期36个月,依照《租金支付表》按月支付租金。合同项下约定公司需向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为减少付款路径,经双方同意后,与《所有权转让协议》项下君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的转让协议款相抵扣,另约定留购价款100.00元。
③租金支付表
④租金偿还情况
因租赁保证金可抵扣租金,截至目前,上述租赁款已全部偿还,不存在逾期情况。
(2)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①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公司与平安租赁开展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平安租赁根据协议购买合同记载的租赁物,并回租给公司使用,公司向平安租赁承租、使用租赁物并向平安租赁支付租金,融租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②合同约定
《融资回租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租赁物协议价为¥22,000,000.00元,按照协议,公司分两期收到上述融资租赁款。协议价款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并在下述支付前提条件满足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将19,800,000.00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即完成甲方支付协议价款1的义务。协议价款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并在下述支付前提条件满足后3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将2,200,000.00元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即完成甲方支付协议价款2的义务。
③租金支付表
④租金偿还情况
公司按照租金支付表约定按月支付相关租金,不存在逾期情况。
10、关于无形资产。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4,063.63万元,同比增长546.78%,报告披露主要系本期新购置土地所致。
请公司说明土地使用权转入无形资产列示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补充土地使用权的地理位置、面积大小、账面价值以及目前使用状态,主要用于哪些项目投产。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新增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及使用状态
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布局,2021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元琛科技新材料循环产业园。公司2022年5月参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82号土地竞拍,取得该地块土地,并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年6月末,公司完成土地价款支付及相关税费缴纳,并于2022年7月取得皖(2022)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51802号《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判断该土地已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因此将其转入无形资产,具有合理性。
该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2022年末,该土地已投入使用,用于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建设。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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