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7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3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15,283,1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29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45,911,9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3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71,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73,89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2,71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71,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5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211,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211,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283%;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17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2%;反对26,018,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4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36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4239%;反对26,018,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513%;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限售期安排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90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1%;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90,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3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11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上市地点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177,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2%;反对25,974,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34%;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368,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4239%;反对25,974,2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871%;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67,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04%;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2%;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257,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2647%;反对26,084,8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46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900,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61%;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090,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637%;反对25,296,4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115%;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193,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0%;弃权104,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193,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26%;弃权104,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04%。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095,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反对8,056,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8%;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285,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141%;反对8,056,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969%;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895,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60%;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3%;弃权22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086,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0185%;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641%;弃权220,5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4%。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8,985,1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3%;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83%;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75,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469%;反对26,166,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6641%;弃权131,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241,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46%;反对7,89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6%;弃权14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432,3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251%;反对7,892,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603%;弃权149,1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46%。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9,003,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8%;反对26,192,4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90%;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194,6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1740%;反对26,192,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7012%;弃权86,7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8%。
2、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曹雪峰律师、邵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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