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4,565,959股,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3.2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993,899,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6.95%,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22.23%。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事项,泰盛实业将其质押给福州市财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泰盛实业本次解除质押的10,000,000股股份存在后续再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5,946.9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7.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1%,对应融资余额为48,003.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9,133.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2.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8%,对应融资余额为17,641.98万元。
泰盛实业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其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