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莉
近日,股权之争的桥段再一次开演。
同济科技第二大股东在免去公司管理人员的函中提到,大股东违背服务承诺,新开设组成同行业竞争业务公司;中炬高新控股股东火炬集团与二公司股东中山市润田(宝能系)操纵权之争越来越激烈;电科院由父子俩之战演变成股东会高管内部结构之战。
股权之争身后,一是公司战略规划之战,二是企业操纵权之争,但说到底,是利益之争。
比如,同济科技二公司股东量鼎实业公司直取上市企业近三年已无新增加盟项目,董事会迟迟未明确提出合理可开展的战略规划方位,使同济科技没法真真正正重归“高新科技”特性,并计划以“撒胡椒面式”的投入取代长久的战略发展规划,损害了上市企业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
近日,电科院拟以已有资产抵押向银行办理贷款的议案遭受执行董事胡醇抵制,抵制原因之一为:“如今公司管理人员已摆脱大股东操纵,内部结构作出此决定,如财产安全出问题,就需要国际拍卖优质资产,对企业再次运营能力导致严重威胁。”而胡醇系电科院第三控股股东,担任过电科院老总。
小编认为,公司股东中间就发展战略规划、企业经营管理等造成不同的观点是一种常见的状况,“争一争、辩一辩”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管理标准、持续发展。但需要警惕是指,公司股东争夺集中体现、演变成股权之争并深陷攻坚战,将影响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营、股权融资、外界品牌形象等,造成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等没法成功落地式,进而影响上市企业可持续发展观,也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但是这类实例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在A股也是有例子。
2016年,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湖南省昱成主导企业资产重组不成功,从而企业陷入公司股东内斗的险境。自2017年起,兰州黄河第一大股东新盛项目投资、湖南省昱成等数次对薄公堂。公司股东不与对主营业务萎靡的兰州黄河而言危害比较长久,导致企业难以将业务往外扩展。资料显示,兰州黄河自2016年起陷入次年销售业绩就亏损的困局,多年以来,企业一直以“炒股票”被社会孰知。
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对上市企业来讲,公司股东中间应避免因为意见不一致而陷入“口水仗”“花式骂战”,反而是应尽早产生发展趋势的共识,凝聚合力,从而才可以助推上市企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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