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8 简称证券: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6日,航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武汉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举行。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审议了会议议案,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下属企业提供财政资助的议案》
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票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投票通过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导航研究院)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为武汉导航研究院二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补贴,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补贴期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一年。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与财务补贴有关的协议文件。在提供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加强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简称证券: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该计划已于2023年5月18日获得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9、156、0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6元现金股利(含税),预计分配4074.94万元现金股利;不转资本公积金,不发红股。在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实施前,如果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回购等情况,公司将按照每股股息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从分配计划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变化,分配计划不需要调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9、156、0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0.6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54万元;持有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证券投资基金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所涉及的红利税,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12万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6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2023年6月16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咨询方法
中信泰富大厦38楼,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
咨询联系人:邢丹丹
咨询电话:027-82200722
传真电话:027-8220088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简称证券: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航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导航院”)二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补贴,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补贴期限为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年利率为6%,所有贷款在合同期限内按期偿还。
2.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特殊风险提示:财政资助到期后,武汉导航医院可能无法及时归还本息。为防范和控制财政资助的风险,武汉导航医院以其持有的土地和财产作为财政资助的担保。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了协调公司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确保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本需求,公司计划为武汉导航研究所的二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资助。财务补贴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
2、财政资助的基本情况
财政资助对象:武汉导航院:
财政资助金额:公司向武汉导航院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一年
资助方式:贷款方式(根据武汉导航院实际经营需要支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资金主要用于武汉导航院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按年利率6%计算
约定的偿还方式:所有贷款在合同期限内按期分次偿还
授权事项: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财务资助相关的协议文件
担保措施:以武汉导航院持有的土地和房地产为财政资助担保
上述财务资助合同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协议实际签订为准。
3、审查: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资助不构成相关交易。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9-22
注册资本:37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武汉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秦镜
业务范围:导航和位置服务行业技术研究、软硬件和系统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位置信息集成服务、计算机和电子产品(不包括电子出版物)、通信产品的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仪器、电子元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安装、维护、批发、零售;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及配套设备、无人机(不包括民用航空器)、电力产品和电气设备的研发、生产、运营、批发、零售和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R&D、生产、批发、零售车载配套设备及配件;工程测量及房地产测绘、航空摄影测量及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R&D及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公司二级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
信用状况:武汉导航院信用状况良好,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武汉导航院股东情况:航锦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3.6576%,武汉经纬导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武汉大学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5712%,武汉经卫北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7712%。武汉导航院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无关,海南泽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的股份。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导航院审计资产总额31630万元,负债总额3807万元,归母净资产27538万元,或涉及事项总额0元,2022年营业收入2573万元,归母净利润-3807万元。。
2022年2月,公司向武汉导航院提供财政资助6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财政资助到期后未及时清偿。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在提供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加强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鉴于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比例相对分散,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财政资助。为防范和控制财政资助的风险,武汉导航学院以其持有的土地和财产作为财政资助的担保。武汉导航医院是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上述财务补贴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提供的累计财务资助金额和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提供财政资助后,公司提供的财政资助总余额为4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没有财务资助,公司也没有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企业提供财政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对资金的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其他股东担保和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董事会认为,资助对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鉴于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比例相对分散,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财政资助。为防范和控制财政资助的风险,武汉导航学院以其持有的土地和财产作为财政资助的担保。本次审议的财务补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资金使用率定价公平。董事会同意财政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政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为武汉导航院二级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资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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