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32
合肥芯基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完成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基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近,公司完成了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芯基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1]35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0.24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59、983、283.04元,募集资金净额416、358元。195.9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29日到位,并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29日到位,并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合肥芯基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1]230Z0034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专户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了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也没有问题。《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模式)》没有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也没有问题。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http://www.sse.com.cn)《科技创新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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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806078019万917)。公司于 2022 2005年5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完成,利息余额2285.37元转入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基本账户(账户:766701800429792)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发起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2301100711239)。公司于 2023 年6 月 9 17176.42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账户:766701800429792)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5014648080002478)。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利息余额3970.5元转入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基本账户 (账户 :766701800429792)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发起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合肥政府文化新区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分行业务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不再使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分行业务部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1870104009999)。公司于 2023 年 6月 7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0650.65元利息余额转入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基本账户 ( 账户 :766701800429792)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分行业务部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合肥芯基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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