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证券简称:派克51新材公示序号:2023-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2022年4月11日,无锡市派克51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公开增发A股个股(下称“公开增发”)有关提案,并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就公开增发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聘用华泰联合证券出任企业公开增发的承销商,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此次可转换债券”)的有关提案,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就此次可转换债券签订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广发证券出任企业可转债发行的承销商。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因再度申请发行证劵再行聘用承销商,理应停止和原承销商的证券承销协议书,再行聘用的承销商理应进行原承销商未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中,再行聘用的承销商应当在证券承销协议签订的时候起进行证券承销工作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持续督导工作中会由广发证券承揽。广发证券分派苗涛、艾华二位保荐代表人协助负责具体证券承销和持续督导工作中。
企业对华泰联合证券以及项目组在企业公开增发A股个股并发售和持续督导期内所做的事情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保荐代表人个人简历
无锡市派克51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配件:
保荐代表人个人简历
苗涛,保荐代表人,在职广发证券全世界投行管委会副总裁,承担或参加进行上海市灿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北京市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北京市四维图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无锡先导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格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中国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浙江省仙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无锡先导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公布发行可转债、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发行可转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认股权证、上海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认股权证、拉萨市欣导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增发可交换债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公布发行债券等特色。在保荐业务从业环节中严格执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业纪录优良。
艾华,保荐代表人,在职广发证券全世界投行管委会执行总经理,曾承担或参加的项目内容有:北京市四维图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昆山市天银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苏州市世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上海市数据港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浙江省康隆达特殊安全防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江苏省康众数字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深圳三态电商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苏州市珂玛原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科创板上市、上海市海希工业通讯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精选层发行、无锡先导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发售全球存托凭证并且在德国瑞士证交所发售、浙江东方盛虹有限责任公司发售全球存托凭证并且在德国瑞士证交所发售、成都三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上海延华智能高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江南地区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山西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上海市数据港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金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三安光电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苏州市迈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江南地区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布发行可转债、金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布发行可转债、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发行可转债、江苏省百州环保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公布发行可转债、江苏省百州环保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2本年度公布发行可转债、南京市科思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板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上海市新黄浦实业公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山西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海实业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三花控股有限公司可交债、上海复星新科技(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交债、上海市海立(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汇汽车服务项目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选购、上海钢联电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江南地区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浙江东方盛虹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在保荐业务从业环节中严格执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业纪录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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