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公示序号:2023-08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于2023年6月21日以电子邮箱、短消息方式传出。大会于2023年6月27日在下午14:00起在深圳市龙岗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工一路9号恒耀眼明珠国际金融中心东座38楼公司会议室以当场融合通信的形式举办,应出席会议执行董事5人,具体参与决议执行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用腾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召开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会以书面形式决议的形式,决议并通过了下列提案:
提案一、《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关2023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同一天公布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提案二、《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同一天公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决议结论: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8日
股票号: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公示序号:2023-085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3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简述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于近期进行回收福州市奥动新能源科技公司85%股份,并改名为福建省同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福建省同洲”);企业于近期进行参加江西省成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成鼎”)增资扩股。奥动新能源车辆科技公司(下称“奥动新能源”)拥有福建省同洲15%股份,江西省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江鼎”)拥有江西省成鼎40%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的基本原则,企业评定奥动新能源自福建省同洲公司变更进行的时候起为公司关联方,江西省江鼎自江西成鼎公司变更进行的时候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拟与关联企业奥动新能源和江西省江鼎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估2023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最高不超过2640万余元。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以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董发布了事先认同建议独立建议。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方交易预估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准许。
(二)预估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和额度
企业:万余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状况
企业:万余元
二、关联人讲解和关联性
1、奥动新能源车辆科技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代表:蔡东青
注册资金:95120.7879万人民币
主营:新能源车生产制造检测设备市场销售;新能源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梯次利用(没有危险废弃物运营);新能源技术原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汽车零部件产品研发;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生产制造;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筹资金从业融资活动;新能源车整车销售;新能源车电配件市场销售;新能源技术汽车换电设备市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进出口;第二类电信增值
居所:广州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606室(位置1)(仅限于办公室)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351940.17万余元,资产总额194901.99万余元;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7753.68万余元,纯利润-9429.55万余元。
(2)与上市企业关联性
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同洲15%股权公司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的基本原则,企业认定其为关联企业。
(3)履约情况剖析
企业依规长期运营,运营稳步增长,在运营相处中可以遵守合同承诺,具有较好的履约情况。经公布记录查询,没有发现奥动新能源为失信执行人。
2、江西省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
法人代表:黄安妮
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主营:一般项目: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电池制造,塑胶制品生产制造,电子元件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产品研发,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电池销售,电子元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市场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塑制品市场销售,建筑材料市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制品及制品市场销售,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没有批准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批准业务流程外,可独立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和限制项目)
居所: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湾镇塘路6号A5栋4楼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截止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513.05万余元,资产总额4141.53万余元;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504.58万余元,纯利润-45.22万余元。
(2)与上市企业关联性
持有公司子公司江西省成鼎40%股权公司股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的基本原则,企业认定其为关联企业。
(3)履约情况剖析
企业依规长期运营,运营稳步增长,在运营相处中可以遵守合同承诺,具有较好的履约情况。经公布记录查询,没有发现江西省江鼎为失信执行人。
三、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
1、公司主要向奥动新能源购置集装箱设计汽车换电池系统软件,选购设备维护、维护保养及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等服务项目。公司主要向江西省江鼎市场销售锰酸锂电池和购置电池原材料。
2、关联方交易均系依照社会化、彼此自行、公平公正标准进行,以市场公允价格为载体,付款周期和方法由当事人参考相关买卖及常规业务流程国际惯例明确。
四、关联方交易目标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以上关联方交易为公司发展顺利开展平时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企业业务发展。公司和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平等互惠、协商一致、协同发展的标准,按一般市场运营标准进行,与其它经济往来公司一视同仁。企业与其他关联企业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照行业竞争中的正常的商业惯例,依照社会化定价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和关联企业在业务、工作人员、会计、财产、企业等层面单独,以上买卖对公司的自觉性没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以上关联方交易但对关联企业产生依靠。
五、独董事先认同和单独建议
1、独董事先认同建议
企业对于关联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司市场拓展情况和正常运营实际需求,此次关联方交易遵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开发布标准,定价原则公允价值有效,未危害企业的自觉性,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成为公司的独董大家认同该项关联方交易,并同意将该项关联方交易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2、独董单独建议
经核实,对于我们来说:公司和关联企业间的预估关联方交易均是经营活动所必须,关联方交易是秉着公平公正、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所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举动,不会对公司将来的经营情况、经营业绩及自觉性产生不利影响。股东会决议及表决程序流程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家允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事宜。
六、备查簿文档
1、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董有关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宜的事先认同建议
3、独董有关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宜自主的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8日
股票号:002052股票简称:ST同洲公示序号:2023-086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关联交易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7日举行的第六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以5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的决议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允许企业控股孙公司南昌同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昌同洲”)向公司关联方江西省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江鼎”)选购总计1,783.52万余元设备资产。江西省江鼎持有公司子公司江西省成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份,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的基本原则,企业认定其为关联企业,故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展开了事先审批并做出事先认同建议。独董对于此事事宜发布了确立赞同的单独建议。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关联方交易事宜不用递交股东大会审议准许。此次关联方交易事宜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
二、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交易对象名字:江西省江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注册地址: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湾镇塘路6号A5栋4楼
法人代表:黄安妮
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MA7B80TQ07
主营:一般项目:化工新材料产品研发,电池制造,塑胶制品生产制造,电子元件生产制造,电子专用材料产品研发,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电池销售,电子元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市场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塑制品市场销售,建筑材料市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制品及制品市场销售,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没有批准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及关键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批准业务流程外,可独立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和限制项目)
公司股权结构:
江西省江鼎创立于2021年,控股股东为黄安妮。
江西省江鼎的最近一年一期关键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经公布记录查询,没有发现江西省江鼎为失信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交易标的为江西省江鼎持有的锂电池研发生产运营所使用的设备资产。根据国众联资产报告评估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资产评估,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的商业价值为1,783.52万余元。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会有别的质押、贷款担保状况,不属于起诉、诉讼事宜或被查封、冻洁等司法部门对策,及其不会有防碍所有权转移其他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此次关联方交易参照资产报告评估价钱,依照社会化定价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方交易协议书具体内容
此次出让并未宣布签署买卖协议书,以最后具体签署的协议书为标准。
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别的分配
此次关联方交易不属于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资产重组等状况。
七、买卖的效果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此次关联方交易为公司发展控股孙公司南昌同洲选购生产运作所需的机器设备,将有利于新能源技术业务流程后面正常运作和推进。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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