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6月7日收盘,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2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48,536股的比例为2.08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25元/股,最低价为1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39,42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0)。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6月7日收盘,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21,524股,占公司总股本144,848,536股的比例为2.08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25元/股,最低价为15.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39,424.6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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