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范慧群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拥有浙江省威星智能仪表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威星智能”)股权4,431,42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2.01%)的特定股东范慧群女性拟在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2,206,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持有公司股份1,369,27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62%)股东南阳市颐锐丰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南阳市颐锐丰”)拟在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683,77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0.31%)。
公司在2023年6月7日接到特定股东范慧群女性和公司股东南阳市颐锐丰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管增持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注:占股比例测算需按四舍五入标准列报,如存有偏差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本人/本身融资需求。
2、减持股份由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权(包含因权益分派执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一部分)。
3、高管增持数量和占公司股本比例:
4、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减持计划公示之日起3个交易日以后的6个月内。
5、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
6、高管增持价钱: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明确。
三、有关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此次高管增持有关公司股东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四、有关风险防范
1、此次高管增持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情况、股价状况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减持计划存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的不确定因素,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公布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工作进展。
2、此次减持计划未违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3、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催促有关公司股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范慧群女性、南阳市颐锐丰都不归属于企业的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其一致行动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范慧群女性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南阳市颐锐丰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威星智能仪表盘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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