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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22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若在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1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65.20元。【计算公式为:调整价格65.20元=(前次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97.80元-每股现金红利0元)÷(1+股份变动比例50%)】
九、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7元。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塘路18号
咨询联系人:徐生伟
咨询电话:0755-33586747
传真电话:0755-36692613
十一、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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