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杭州市电缆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孙庆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此次申请办理高管增持的股权由来为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权及根据二级市场加持的股权,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下称“董监高”)华建飞老先生、陆春校老先生、倪益剑老先生、尹志平老先生、胡建明老先生申请办理高管增持的股权由来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拥有及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权,均是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潜伏期等不可减持股份期内不高管增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老先生因个人融资需求,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13,362,259股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高管增持价钱将根据高管增持执行时市场价格明确。
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潜伏期等不可减持股份期内不高管增持),企业董监高因个人融资需求,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不得超过25%的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详细情况详细文章正文),高管增持价钱将根据高管增持执行时市场价格明确。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对公司的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减持股份数、高管增持占比将适当调整。
公司在2023年6月9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老先生、企业董监高发送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7﹞24号,下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状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庆炎老先生服务承诺: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早已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回收这部分股权。
企业董监高华建飞老先生、陆春校老先生、倪益剑老先生、尹志平老先生、胡建明老先生服务承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早已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外国投资者回收这部分股权;
孙庆炎老先生、华建飞老先生、陆春校老先生、倪益剑老先生、尹志平老先生、胡建明老先生与此同时服务承诺:
(1)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总量的25%;辞职后6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
(2)针对本次发行前立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己将严格执行已所做出的有关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商品流通限定及自行锁定的服务承诺,在锁住期限内,不售卖本次发行前立即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于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在符合下列条件前提下,可以进行高管增持:①锁住期届满并且没有增加锁定期的有关情况,若有锁住增加期,则延期;②如出现自己需给投资者进行赔付的情况,自己早已全额的承担连带责任。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个股锁住期届满后三年内减持股份企业股票,股票减持的价钱应不少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价。在职位变动、辞职等情况下,自己依然会忠诚执行以上服务承诺。
(3)若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企业上市后6个月期终收盘价低过股价,本人承诺的个股锁住时限会自动增加6个月,在职位变动、辞职等情况下,自己依然会忠诚执行以上服务承诺。
以上股价指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假如企业上市后因为派发现金红利、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将依据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解决。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合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此次减持计划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状况等情况适时再决定是否或者部分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高管增持数量及高管增持价钱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相关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在按上述方案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期内,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市电缆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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