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6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6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以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8:30-17:00期间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沛轩、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281、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6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9人。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参加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董事13人。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9名监事、10名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监管备案和工商登记变更等工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财富管理业务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财富管理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将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资管业务委员会,并对其下设各业务条线进行功能整合和优化调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财富资管业务委员会及其下设部门的职能调整和部门设立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设立、迁址及撤并等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经纪业务分支机构设立、迁址及撤并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3)。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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