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5.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1,250,000股。
●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洛耐”或“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此外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共3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 本次询价转让及转融通出借股份后,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9.21%减少至7.87%。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9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非中钢洛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中钢洛耐股份比例超过5%。
(二)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是指截至2023年5月29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转融通出借3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12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因四舍五入,“转让后持股比例”、转融通出借比例、减持比例加总与“持股比例”存在尾差。
(三)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减持公司股份1,125.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此外,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融通出借37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转让及转融通出借股份后,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21%减少至7.87%。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以上“其他”变动方式指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该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6月1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中钢洛耐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6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5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171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6月15日下午17:00至19: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8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5.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125.0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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