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董事袁正刚、刘谦、王爱华、何平,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70,000股。在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2023年5月12日,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告知,王爱华减持数量已过半,何平减持已实施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截至2023年6月21日总股本为基准,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爱华、何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