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为了满足分公司生产运营要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申联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申联环保集团”)与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对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江西省独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省独立”)向这家银行办理的最大账户余额为29,700万余元(英文大写:rmb贰亿玖仟柒佰万余元整)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后三年止。
以上贷款担保事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江西省独立公司担保,早已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议根据,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贷款担保事宜并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存在质押担保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江西省独立系企业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江西省独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关键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
注:截止到 2023年 3 月 31 日表格(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表格(数据信息)早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
经核实,江西省独立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此次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担保人:浙江省申联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省独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
4、担保额度:29,700万余元(英文大写:rmb贰亿玖仟柒佰万余元整)
5、合同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6、担保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议建议
以上贷款担保事宜早已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议表决通过,公司担保的经营风险处在申联环保集团可控性的范围内,申联环保集团有实力并对经营管理风险加以控制,对江西省独立的贷款担保也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运营,且江西省独立贷款为日常运营需要,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必须。此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省独立公司担保事宜符合规定要求,决策制定合理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总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80,000万余元,担保余额为67,457.18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6.36%;分公司总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47,140.00万余元。此外,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公司担保的情况、不会有贷款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不会有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没有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损害的情况。
六、备查簿文档
1、浙江省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确定;
2、浙江省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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